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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制”不是靈丹妙藥
據報道,,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日前發(fā)布《行政改革藍皮書: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報告No.5(2016)》,,一份以該書總報告形式同時發(fā)布的問卷調查顯示,9成受訪者認為我國目前實行官邸制的時機已成熟,,建議抓緊相關條例的起草和制度構建,,做好頂層設計,,在不動產登記制等基礎制度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官邸制,。
關于“官邸制”的討論,,此前已經熱鬧過好幾次了。就像潮涌一樣,,來的時候陣勢很大,,而退去后除了一地雞毛,什么有價值的東西都不會留下,。很簡單,,在官員住房信息尚未清晰、不動產登記阻力重重的情況下,,討論“官邸制”,,不免奢侈。不客氣地說,,這樣的討論或主張,,甚至有轉移話題的嫌疑。
論者頗喜歡拿他山之石來錯玉,,找到一個“官邸制”,,就如獲至寶,以為是一個新詞,,不加選擇地移植,、嫁接過來。殊不知,,任何制度都其來有自,,都是從特定土壤里生長出來的,絕非憑空而降,。從這個意義上講,,“官邸制”不會是制約“以權謀房”的靈丹妙藥。
“官邸制”之所以讓人覺得美好,,首先是因為人家的制度基礎中,官員財產并非秘密,,已經實現可查,、可看,透明度很高,。其次,,人家的“官邸”是流動的,在位即有官邸,,明朝掛冠去,,則“官邸”亦易主,。
反觀我們,則不免沮喪,。且不說官邸不官邸,,那些分配給領導干部的住房,鮮有騰退出來的,。在職時居住,,退休后還住,自己死了子孫還在住,。若是依照這樣的思路搞“官邸制”,,不僅不可能厘清權力的邊界,反倒有洗白官員“以權謀房”的嫌疑,。
至于那些雖無官邸之名,,而行官邸之實的情形,更是所在多多,。有的官員,,總是夸夸其談“自己也買不起房”,實則早已通過權力廉價或者干脆以權力換取多套住房,;有的官員,,似乎沒有自己的住房,卻常年住在星級酒店的套房里,,以酒店為官?。贿€有的官員,,則縱容部下把單位的辦公房按照酒店標準搞成“官邸”,,等等。
也就是說,,這些年來,,在官員住房方面,領導干部一邊享受著過度保障,,一邊卻還在向西方看齊,,搞什么“官邸制”。在整個社會貧富差距日漸拉大的背景下,,這當然會加大社會內部的斷裂和沖突,。特別是,一些已經落馬官員堪稱過分,、無度的生活享受,,一經媒體曝光,更是激起了強烈,、持續(xù)的民意反彈,。在這樣的情形下,,再來討論“官邸制”,未免荒誕,。
可見,,問題的癥結并不在于推動什么“官邸制”,而是在于執(zhí)行和落實好目前已有的好的制度,,比如官員財產公開,、不動產登記制等。
一方面,,下決心推進財產公開制度,,加緊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從技術層面降低監(jiān)管成本,,提高違規(guī)違法的成本,。應該盡快構建住房信息等相關的數據平臺,并向社會公開,。目前,,有媒體報道,全國很多大中城市都在建設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智慧城市,,不妨將官員以及政府機構的相關信息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
若要做到這些“公開”,困難并不在于技術層面,,而恰恰在于各級官員及相關政府機構有沒有“自改革”的勇氣,,敢不敢向自己的利益開刀。
另一方面,,還應該繼續(xù)清理官員的“住房腐敗”,,不僅要明確專人、專門機構對干部住房,、辦公用房,、公車等的管理,也要強化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務求將明文規(guī)定落到實處,,而不是隨意亂打折扣。這其中,,除了制度體系內的正常監(jiān)管之外,,還應該充分發(fā)揮民眾的監(jiān)督作用。辟出專門渠道,,察納雅言,督促落實,。
只有先把底數搞清楚了,,權力也有清晰的邊界了,,以往的灰色房產透明可查了,則“官邸制”之類的制度創(chuàng)新,,未必不可以嘗試,、探索。(胡印斌)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官邸制 行政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