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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向圍獵與甘于被圍獵者亮劍 行賄受賄一起查
懲治“圍獵”領導干部行為
2014年春節(jié)過后,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推出《懺悔與剖析》欄目,,刊載落馬官員的“懺悔錄”。截至2017年3月底,,該欄目總計披露了22名違紀違法者的懺悔錄,。
《法制日報》記者逐篇梳理22份懺悔錄發(fā)現,,其中有12人在懺悔錄中將交友不慎作為自己腐敗的原因之一,占比達到54.5%,。
例如,,貴州省水利廳原廳長黎平稱,自己是“交友不慎,,自墜深淵”,。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夏平更是在懺悔書里寫道:“我把別人當朋友,,別人把我當‘魚’釣,。在‘利’字當頭的商人眼中,我成了拉攏腐蝕的重點對象,,成了‘獵物’,。”
事實上,,少數領導干部甘于被“圍獵”現象,,也引起了中央的警覺。
2017年2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領導干部嚴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團“圍獵”,,堅持公正用權,、謹慎用權,、依法用權,堅持交往有原則,、有界限,、有規(guī)矩。
同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在強調反腐敗“堅持無禁區(qū),、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
同年11月,,中央紀委副書記,,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發(fā)表署名文章稱,“一個時期以來,,領導干部被‘圍獵’和甘于被‘圍獵’的問題突出”,。
在今年1月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將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作為鞏固發(fā)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tài)勢的一項重要舉措,,還作出了“‘圍獵’和甘于被‘圍獵’交織等問題依然突出”的判斷。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該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jiān)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guī)定采取留置措施,?!?個月后,也就是4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通報,,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王曉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的通報提到了一個新表述——“甘于被‘圍獵’”,。
“王曉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違規(guī)打探巡視信息,;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打高爾夫球,違規(guī)接受宴請,甘于被‘圍獵’,;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蓖▓笾姓f。
在杜治洲看來,,這意味著今后針對行賄犯罪和領導干部被“圍獵”的打擊將成為常態(tài),,可以肯定未來還會有更多的領導干部被通報被“圍獵”。
在宋偉看來,,從中央指出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團“圍獵”,,到監(jiān)察法通過,再到在通報中明確指出領導干部甘于被“圍獵”,,這一系列舉動說明中央意在向“圍獵”與甘于被“圍獵”者亮劍,,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
“這也是各級紀委監(jiān)委認真落實監(jiān)察法的重要體現,,加大對‘圍獵’領導干部行為的懲治和打擊,,嚴肅治理各種‘圍獵’現象?!彼蝹フf,。
在官商之間筑起“防火墻”
“圍獵”一詞,本意是從四面合圍起來捕捉動物,,用在黨員領導干部身上,,是指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拉攏腐蝕干部?!皦嚎s‘圍獵’與甘于被‘圍獵’的生成空間”系列文章之二這樣解釋說。
該文章還梳理了黨的十八大后被“圍獵”落馬的官員的類型,。
投其所好型,。一些“圍獵者”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有的官員喜歡賭,,便在牌局上故意輸錢以輸送賭資;有的官員沉迷美色,,就設下美人計……
溫水煮青蛙型,。“圍獵者”在和官員的交往中,,往往從細微入手,,很可能一開始僅僅是吃飯喝茶送點小禮品,繼而事無巨細都能主動幫官員妥善料理。
利益交換型,。該類型又包括權力輸送,、金錢輸送等。權力輸送是指利益集團將自己手中的某些特殊權力送給某些官員,,以此“圍獵”官員手中的權力,,達到這兩類權力主體的相互輸送、互通有無,,甚至形成攻守同盟,,將本來非法的利益合法化。
曲線救國型,。對一些具有一定抵制誘惑能力,,或因位高權重而難以被“圍獵者”輕易接觸到的官員,則迂回包抄,,從官員外圍入手,,選擇其家屬、子女,、司機等進行“圍獵”,。
利用影響型。有的商人熱衷于架天線,、抱大腿,、找靠山,經常以不經意的口吻把大領導掛在嘴邊,,為自己營造氣勢,,對官員施加影響,達到“圍獵”目的,。
“壓縮‘圍獵’與甘于被‘圍獵’的生成空間”系列文章之三則分析了受賄行賄何以滋生的原因:包括社會心理,、逐利動機、懲處力度不夠,、監(jiān)督缺失,。
那么,我們該如何從制度上防止領導干部被“圍獵”呢,?
宋偉的建議是,,一是加大對關鍵少數“一把手”的監(jiān)督,建立更加嚴密有效的權力制約制度體系,,筑牢制度的籠子,。二是加大對“圍獵”干部的懲處力度,繼續(xù)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作用,。三是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并完善相關制度,,從而減少“圍獵”行為的發(fā)生。
杜治洲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嚴防權力運行制度漏洞是防止領導干部被“圍獵”的根本之策,,因此,必須將領導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權降低到合理的程度,,并通過信息化手段提升權力運行透明度,,讓行賄者沒有“圍獵”官員的機會。
杜治洲認為,,同時,,從行賄者的角度來看,需要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讓行賄者付出巨大的代價,。需要指出的是,針對行賄人的黑名單制度比針對單位或公司的黑名單制度更為有效,,因為前者可以進行更加精準有效的追責,,避免行賄人將進入黑名單的公司重新包裝以逃脫懲罰。
接受采訪的專家認為,,凈化畸形官商“朋友圈”,,還是需要從制度上厘清權力邊界,鏟除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的土壤,,劃定領導干部正常交友明確而具體的邊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反腐敗 圍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