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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票未用 返程票作廢”是店大欺客
消費者楊女士通過去哪兒網(wǎng)手機APP購買了從北京到越南胡志明市的往返機票,,由于工作原因,,她沒趕上3月28日從北京飛胡志明市的航班,便自己重新購買了一張去程機票,。4月7日,,她從胡志明市返回北京時,,卻被航空公司告知,由于她未按機票順序乘坐去程航班,,返程機票已經(jīng)自動作廢,。溝通無效后,楊女士只好自己購買高價票回國。
在購買往返機票的乘客中,,有楊女士這種遭遇的大有人在,。有數(shù)據(jù)顯示,近年來這類機票投訴正在逐漸增加,。到底誰該為這類乘客的返程機票買單,?筆者認為,應該由機票代售平臺和航空公司買單,?!叭コ唐蔽从茫党唐弊鲝U”其實屬于一種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條款,,甚至就是霸王條款,涉嫌侵犯乘客的合法利益,。有關方面應該對這一問題予以規(guī)范,,以維護作為相對弱勢一方乘客的合法權益。
去程票雖然未用,,但乘客是支付了票價款的,,對機票擁有所有權,有權自主支配,,包括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對去程票自愿放棄,。楊女士沒趕上去程的航班,自愿放棄了對去程票的權利主張,,即便不能說她為航空公司節(jié)省了運力,,至少并沒有讓航空公司蒙受損失,航空公司豈能將她的返程票作廢,?更何況,乘客放棄使用去程機票,,并不意味著一定會放棄對返程機票的使用,,航空公司一廂情愿地剝奪乘客對返程機票的所有權,明顯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面對乘客和公眾的質疑,航空公司一般會如此解釋:購買往返程機票價格比較低,,有時往返機票價格甚至低于一張單程票的價格,,為防止乘客購買往返票只坐單程,所以才規(guī)定“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廢”,。然而,有媒體調查發(fā)現(xiàn),并非所有往返程機票價格都低于兩張單程票的票價之和,,更少有往返程機票低于一張單程票價的情形,;即使往返程機票價格沒有優(yōu)惠,如果去程機票未使用,,返程機票也無效,。這些足以表明,航空公司關于“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廢”規(guī)定的解釋——防止乘客“占往返票優(yōu)惠大的便宜”是不能成立的,。
即便有少數(shù)乘客購買優(yōu)惠的往返票只為使用單程票,即他們主觀上是為了占便宜,,也表明航空公司的票價政策設計有問題,,讓一些人有機可乘。比如,,往返程機票的價格低于一張單程票價格,,這應該算是一種惡性價格競爭,在惡性價格戰(zhàn)面前,,想讓乘客不占便宜很難,。自己的票價設計有問題,就要承擔由此帶來的后果,,而不能讓乘客“吃藥”,。再說,并非所有未使用去程票的乘客都是想占便宜,,而且即便允許乘客未使用去程票,、只使用返程票,乘客也并非都能占到便宜(因為并非所有往返機票價格都低于兩張單程票之和),,可見航空公司所謂防止乘客“占便宜”只是托詞,,其真實的動因是讓乘客承擔所有可能出現(xiàn)的不利后果,讓航空公司永遠包賺不賠毫發(fā)無損,。
另據(jù)業(yè)內人士介紹,,乘客沒使用去程票,航空公司就急切地推定乘客也放棄了返程票,,如此“有過推定”背后還有一種利益算計:空座率會影響航空公司的業(yè)績,,乘客占了去程座位而不用,所以航空公司要從“返程票作廢”中找補,。這種解釋說的是實情,,則顯示了航空公司店大欺客的關鍵所在。然而,,對于“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廢”,航空公司、機票代售方是否事先履行了告知義務,?只提示“請按順序依次使用”是遠遠不夠的,,而必須詳盡告知“去程票未用”會產生的實際后果,如果告知不具體,、不醒目,,航空公司和機票代售方就難辭其責。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機票 乘客 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