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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臨時仲裁庭,,請亮出你的賬單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述評:臨時仲裁庭,,請亮出你的賬單
新華社記者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出臺后,,菲律賓一家主流媒體披露,,三年多來,,菲律賓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在南海仲裁案上豪擲3000萬美元,。
曝出這一黑幕的專欄作家里戈韋托·蒂格勞曾是菲律賓前總統(tǒng)阿羅約的新聞發(fā)言人和辦公廳主任,。他一針見血地指出,菲律賓耗費巨資“收獲”的只是一個燙手山芋,,應該讓借此干預南海問題的美國給菲律賓“報銷”昂貴的訴訟費和律師費,。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是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留給國際法治史的一大污點,。雖然菲律賓和臨時仲裁庭都沒有公開這筆賬的明細,,但是從現(xiàn)有價目表、過往仲裁費等數(shù)據(jù)可以推斷:為了最后拋出“一張廢紙”,,有人真肯下本,,有人也真沒少掙。
2013年1月,菲律賓選擇按《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成立臨時仲裁庭的方式,,向位于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提請仲裁,。
成立臨時仲裁庭、仲裁一個跨國案件需要一整套配套服務,,每個服務環(huán)節(jié)都要收費,。從提起申請、組建仲裁庭,、外包書記服務,,直到出臺所謂最終裁決,都需要花錢,。尤其是,,仲裁員需要“出場費”,律師需要“鐘點費”,。在以分鐘計價的營利性訴訟世界,,三年多下來,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知情人士披露,,菲律賓單方面強行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提供付費書記處服務的常設仲裁法院總計向爭端當事方收285萬歐元,。其中一部分是法院充當書記處的費用,,剩余的則要發(fā)放給5位仲裁員。當然,,后者拿的是“大頭”,。
如蒂格勞所言,菲律賓花費了總計3000萬美元用于南海仲裁案,,那么,,刨去向常設仲裁法院支付的285萬歐元,剩余部分可能都用在了律師團和證人身上,。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菲方律師團隊共8人,,包括美國國際法知名律師保羅·雷切爾。他曾代理尼加拉瓜訴美國支持反政府武裝一案,,以及多起涉及國際爭端的案件,,手法老到。
南海仲裁案中,,在涉及臨時仲裁庭管轄權和可受理性的問題上,,雷切爾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本是南海島礁“領土主權問題”,,經(jīng)過律師團隊包裝,,再與臨時仲裁庭“妥善接洽”,,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由此出爐。
而這一切的背后,,是金錢與法律的交換,是霸權與法律的交換,。
聯(lián)合國國際法院法律專家畢家瑋指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乃至常設仲裁法院與聯(lián)合國沒有任何關系,。理論上講,,只要肯花錢、花大價錢,,國家,、企業(yè)或個人都可以通過這些所謂的仲裁庭打官司。
民事官司,、商業(yè)糾紛,,收點訴訟費、勞務費,,本無可指摘,。只是,當官司涉及國際爭端,,當事方是國家政府,,如何摒除國家實力、財力等一切外界干擾因素,,保持司法的中立,、公正,理應是重要考量,。例如,,歸屬聯(lián)合國的國際法院,在審理涉及國際問題時,,法官的酬金,、薪水一概由聯(lián)合國支付,以保證司法人員客觀中立,。
而具體到南海仲裁案中,,容許一方包辦仲裁費的做法極易影響仲裁判斷。法律人士解讀,,在國際仲裁事務中,,這種程序可能導致仲裁庭的極度偏頗。而且,,在很多仲裁案中,,仲裁員是可以與當事方議價的,,在只有一方愿意支付的仲裁案中,很難不讓人聯(lián)想到仲裁員的仲裁取向是否會向出資方偏移,。
所謂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軟,有過這樣的“錢法”交易,,仲裁庭出臺荒唐的裁決結果也就不足為怪了,。
但是,拿國際公法做交易,,必然會傷及國際法治的權威和公信力,。常設仲裁法院中國仲裁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劉楠來指出,,這類仲裁屬濫用國際法,,給國際法治留下的反面判例。如果在無法取得一方認可的情況下,,所有的國際爭端都走向單方面仲裁,,那么,國際法的權威就會受到毀滅性沖擊,,有?!岸娭範帯钡膰H法精神。
“拿了大錢,,辦了臟事,,吃相難看,非法無效,?!北驹轮校谛录悠屡e行的“南海問題與區(qū)域合作發(fā)展高端智庫學術研討會”上,,與會嘉賓給臨時仲裁庭的所作所為下此結論,。準確,形象,。
盡管臨時仲裁庭已經(jīng)散伙,,但鑒于其對國際法治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的破壞性后果,這一草臺班子有關各方有必要亮出賬單明細,,好讓世人心里都有桿秤掂量:拿了多少錢,,辦了什么事?(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仲裁 臨時 菲律賓 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