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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不見得有硬道理
作家張宏杰日前發(fā)布一篇文章《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間的故事》,,該文在朋友圈以及業(yè)內(nèi)被傳閱。文章回溯了他的著作《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再版時,,與出版方果麥文化公司之間的一段糾葛,,包括使用未經(jīng)作者同意的封面、虛假簽名以及拖欠版稅等,。
最精彩的莫過于在文章的末尾,,他道出了對當今社會“唯成功論”的一番感慨,。文中的一段話被許多網(wǎng)友稱為是中國當代社會成功人士的速寫:“他們都有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既才華橫溢,,又蔑視道德,,同時又幾乎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他們背信棄義,,說過的話轉(zhuǎn)身就忘,,用過的人隨手就扔。但是奇怪的是,,他們似乎正是因此而成功,。”文中用L先生和W編輯做代稱,,但筆墨很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路金波和吳懷堯。而兩人昨日都回應(yīng)了此事,。
路金波使了一個金蟬脫殼,,說事情不是他經(jīng)手的,所以不清楚,,而且一再強調(diào),,這種可以用法律來解決的事兒非用大字報的形式很不文明。另一個當事人吳懷堯也回應(yīng)說與事實不符:“這個事情我不想去回應(yīng),,不想去配合炒作。如果非要讓我回應(yīng),,那只有一句:與事實不符,。”
張宏杰昨日也做出了新的回應(yīng),,他聲稱和他一樣遭遇的作者很多,,“但是大家通常最后都選擇忍了這口氣,因為在中國社會生活要成熟,。大家都明白,,沒必要樹敵,下次多長個心眼兒就行了,。但是我不想成熟,。我想講出來。講出來對出版界是好事”,。
到此為止,,這個事件如云如霧,像一出羅生門,。當事人回應(yīng)后依然看不清原委,,反而陷入了更掰扯的境地,。張宏杰與果麥的糾纏不是個案。這樣的事件也是中國出版市場亂象的一個典型代表,。近些年,,出版界屢屢爆出作者維權(quán)。一些編劇,、作家不小心掉進合同“陷阱”里,,投訴無門就在自媒體和社交平臺上大寫特寫。但最后到底解決沒有,,往往石沉大海,。
一旦侵權(quán)的事情發(fā)生,不少人第一個想到的是法律,,一紙狀書告上法庭,。譬如,2014年出版界有兩起維權(quán)案件宣判,,一起是作家畢飛宇訴編劇陳枰,、西苑出版社侵犯其《推拿》著作權(quán),另一起是翻譯家馬愛農(nóng)訴中國婦女出版社抄襲譯著《綠山墻的安妮》,。兩起案件均判定被告侵權(quán)成立,,但原告都認為所得賠償金額過少,對侵權(quán)行為也不足以產(chǎn)生“震懾”作用,,相繼表示“失望”,。
在一個版權(quán)意識不足的社會中,這樣的結(jié)果不出乎意料,。由此可見,,事后的維權(quán)一來浪費時間,二來得不償失,。所以,,作家們在與出版社訂立合同的時候就該有法律意識。因為,,當一個外行看合同時,,面對那一行行密麻麻的字無異于盲人摸象,不如請律師或?qū)I(yè)版權(quán)代理人研究合同,,發(fā)掘掩埋在其中的雷,。
文字工作者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是好的,但需要自始至終拿在手上,。從與出版方接觸開始,,就要有法律意識。比如出版方提議張宏杰的書分兩部出,當時他也只覺得是賣個人情,,殊不知后面是9萬冊與9萬套的差額,。吃虧不見得有硬道理,在這個丑話說在前面的時代,,不算計就容易吃虧,。吃了虧委屈發(fā)泄一下可以體諒,但維權(quán)不相信眼淚,。碼字的人不容易,,所以得格外警醒著點。(嚴絮)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張宏杰 《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間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