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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乘客守則”施行兩個月 仍有乘客旁若無人進食
新版“乘客守則”施行兩個月 依然有乘客在地鐵車廂內吃包子水果等食物 記者探訪多條線路發(fā)現(xiàn)
乘客旁若無人進食 管理員:只能勸
新修訂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其中增加的“在地鐵車廂內嚴禁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這一規(guī)定引發(fā)廣泛關注,。
到今天,新規(guī)已施行了兩個月,,乘客在地鐵車廂內吃東西的現(xiàn)象有無減少?乘務管理員如何應對違規(guī)乘客,?日前,,北京青年報記者就此走訪了多條線路。
現(xiàn)象
雞蛋包子水果零食
乘客旁若無人吃東西
7月13日上午9時,,北青報記者乘坐八通線前往土橋,,在臨河里站發(fā)現(xiàn),有一名乘客拿出面包,,一塊一塊地送進嘴里,,而巡邏經過的地鐵乘務員對此并無太多表示。
9時40分,,八通線前往四惠方向,,行至傳媒大學站附近,一女子拿著茶葉蛋和奶茶走進車廂,,背對其他乘客開吃早餐,。北青報記者向車門口站立著的乘務管理員反映后,這名乘務管理員立即上前進行勸阻,,此后一直到下車之前,,該乘客都沒再繼續(xù)進食。
18時30分許,,北青報記者在地鐵1號線注意到,,一名女乘客在列車行至東單站時開始吃起了膨化食品。當車行至永安里站時,,北青報記者上前詢問其是否知道地鐵里有禁止吃東西的規(guī)定,,這名女乘客未予理睬,自顧自地吃著手里的食物,。當時車廂內并未看到乘務管理員,。
7月14日7時50分,北青報記者在搭乘地鐵5號線時發(fā)現(xiàn),車廂內有一乘客正在吃包子,??吹接腥私涍^,其停止了動作,。但當發(fā)現(xiàn)來人并非乘務管理員后,,便吃完了手里的早餐。
8時50分,,北青報記者在地鐵6號線上同樣發(fā)現(xiàn)車廂內有正在吃水果的乘客,,偶爾有一兩名乘客聞聲看過來,但并沒有人勸阻其在車廂內進食的行為,。
處理
地鐵進食可致電舉報
管理員:對不聽勸者拍視頻上交
“在昌平線上,,有人面不改色吃著味道極大的臭豆腐……”“早高峰的6號線上,大姐吃的燒餅夾火腿腸味道能飄一車廂,,掉一地渣渣……”“地鐵上有人在吃豬肉大蔥餡的肉餅……”
不少市民對于“地鐵車廂內吃東西”這一行為表示很反感,。市民楊先生表示,他希望出臺的相關規(guī)定能夠得到嚴格落實,,“就像那些在列車上霸占他人座位的人,,有關部門對乘客不道德或者不文明的行為要勇于開刀?!?/p>
那么,屢屢“犯規(guī)”的乘客,,是否會面臨處罰呢,?
“只要發(fā)現(xiàn)有人正在地鐵車廂內吃東西,我們就會上前勸阻,,一般都會聽的,。”一名乘務管理員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地鐵車廂內有禁止飲食的明文規(guī)定,,一旦發(fā)現(xiàn)吃東西的乘客,他們會加以提醒,,但如果乘客拒不聽從,,他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能拍下視頻上交,,因為“沒有權利不讓他吃”,。
另一位乘務管理員同樣表示,雖然知道地鐵車廂內不允許吃東西,,但其能做的僅僅是“提醒一下”,。一般情況下,乘客在經過提醒后會放下手中的食物,。但對于不愿配合他們工作,、執(zhí)意吃東西的部分乘客,,要不要采取其他措施、由誰采取,,他們也不太清楚,。
7月14日,北青報記者撥打地鐵服務熱線96165,。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地鐵車廂里,除病人和小孩以外,,禁止乘客進食,。乘客發(fā)現(xiàn)有人違反規(guī)定后可以告知隨車乘務管理員,或者致電地鐵服務熱線,。
北青報記者隨后通過12328北京市交通運輸服務監(jiān)督電話了解到,,在車上吃東西屬于不文明行為,乘客可以上前勸阻或制止,,并向車內工作人員舉報,。軌道運營單位有權拒絕為其提供乘車服務,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將這一行為記錄到個人信用系統(tǒng)中,。
北青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國內多個城市已經出臺地鐵內禁食規(guī)定,。2014年7月1日起,,新修訂之后的《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規(guī)定,禁止乘客在列車內進食,。
而《廈門經濟特區(qū)軌道交通條例》則規(guī)定,,對于在車站付費區(qū)、列車內進食的乘客(嬰兒,、病人除外),,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從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文/本報記者 董振杰 李強 實習生 劉天琪 錢嘉鑫
統(tǒng)籌/張彬
規(guī)定
不文明乘車行為將記入信用不良記錄
2019年5月15日,新修訂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規(guī)定,,乘客在乘坐北京地鐵時,,禁止大聲喧嘩或者彈奏樂器、外放音樂等,;不得一人同時占用多個座位,,不得踩踏車站和車廂內的座席;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為確保乘客守則的實施效果,,市交通委還制訂并發(fā)布了《關于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車行為,,包括逃費、占座,、列車上進食,、推銷營銷、大聲播放視頻音樂等,。
《意見》強調,,對不文明乘車行為勸阻制止不聽的,地鐵運營單位有權拒絕提供乘車服務,,并報告公安和交通執(zhí)法部門,,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將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因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為人,,可以通過主動參加軌道交通志愿服務進行不良信息修復。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新版“乘客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