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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重啟“商轉公”業(yè)務
新華社海口3月18日電(記者 王存福)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近日印發(fā)文件,,重啟受理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調整貸款額度上限最高至70萬元,。
根據(jù)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fā)的《海南省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為減輕繳存職工,特別是購買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讓用地開發(fā)建設或采取裝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樓盤的部分繳存職工,,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負擔,,同時,全省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已回落至85%警戒線以下,,可保障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剛需,,滿足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求,為此,,海南重啟受理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
此次新辦法明確擴大貸款對象范圍。原暫行辦法中貸款對象為海南省購買自住住房,,尚未結清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且2015年9月30日前在海南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新辦法調整為在本省購買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尚未結清個人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即包含在海南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港澳臺同胞),,以及在外省工作且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海南戶籍職工。
并且,,此次新辦法調整貸款額度上限,。原暫行辦法中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yè)貸款余額,。本辦法調整為7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yè)貸款余額,,具體貸款額度為購房所在地是海口市,、三亞市,、瓊海市、陵水黎族自治縣,,夫妻雙方均在海南省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購房地為其他市(縣),,夫妻雙方均在海南省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編輯:劉名傳
關鍵詞:住房 貸款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