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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調控從“一刀切”走向精細化
目前,市場之所以判斷調控進入新一輪“松綁期”,邏輯就在于,,地方財政對土地和房地產稅收的依賴度很高,。而且,近期地方松綁政策的做法,與2014年上半年極其類似。
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的數(shù)據(jù),2016年和2017年,,全國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購置價格都在上漲。2016年,,土地購置面積下降3.4%,,但成交價款增長19.8%;2017年,,土地購置面積增長15.8%,,成交價款增長49.4%。土地成交價款增幅遠遠大于土地成交面積增幅,,盡管有三線城市,、四線城市成交占比(65%)增加的影響,但與2015年相比,,三線城市,、四線城市土地成交占比僅上升5個百分點,意味著2016年-2017年地價明顯上漲,。按往常邏輯推演,,這些高地價意味著高房價,而“穩(wěn)增長”政策下出讓的地塊,,都要開發(fā)和入市,。2017年10月份,15個熱點城市房價無一上漲,,但到了12月份,竟有8個城市房價上漲,顯示限價政策或已松動,。
因此,,市場自然判斷新一輪政策松綁期到來,而且預期很頑固,。當然,,樓市及經(jīng)濟金融形勢已大不同。目前看,,無論系統(tǒng)性風險,,還是債務風險,或“脫實向虛”,,亟待平抑的貧富差距,,夯實消費對經(jīng)濟的基礎性作用,都到了觸頂或倒逼的境地,。降低房地產依賴,,這是解決經(jīng)濟結構性問題的“總根源”。十九大以后,,改革決心和信心之堅定是空前的,,地方強力執(zhí)行(而非變著法子地消解政策)是必然的。但是,,國家強調的長效機制建設,,無論是租售并舉、房產稅,,還是土地制度改革(如集體土地入市),,任何一項都是遷一發(fā)而動全身的系統(tǒng)性改革,決定了長效機制將逐步見效,。因此,,未來5年調控都不會退出。
綜上,,當前需要做的是引導預期,,特別是要以釋放精細化調控的信號和動作,以銳意改革的具體措施“落地”,,扭轉甚至打破調控政策陷入周期性“打壓-松綁-打壓”式輪回的頑固預期,。人民日報連續(xù)發(fā)文,提出調控不會陷入“拉抽屜”輪回,,2018年還需保持當前嚴厲的調控態(tài)勢,。近期,地方“兩會”相繼召開,,上海市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堅持嚴控高房價高地價不是權宜之計,,減少經(jīng)濟增長和財政收入對房地產業(yè)的依賴也不是權宜之計,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動搖,、不放松,;不久前,北京住建委聯(lián)合北京銀監(jiān)部門開展專項執(zhí)法,,嚴查變相加杠桿,、首付貸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一步鞏固和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效,;針對廣州,、深圳周邊的東莞、順德商品房限價松綁,,當?shù)胤抗懿块T也第一時間出來辟謠,,一致明確,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
筆者認為,樓市調控,,關鍵是實質性的改革舉措要盡快落地,,這是引導和扭轉預期的關鍵。改革措施的落腳點是,,地方對房地產的依賴如何漸進去除,。只有明確的改革措施割裂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的依賴,市場對于樓市周期反彈的剛性預期才會打破,。目前,,國家已給出既穩(wěn)定房地產,又降低樓市泡沫的改革措施,,如集體土地入市,、存量商辦改租賃、企業(yè)自有用地開發(fā)住宅,、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農村宅基地和建設用地復墾,,換取城市建設用地增加)等,這也是精細化調控的表現(xiàn),。
這些改革措施通過改善土地空間要素配置效率,,釋放房地產紅利。在城市告別攤大餅擴張,、控制地方債務,、房地產進入存量時代的情況下,這些政策不僅穩(wěn)定房地產,,還能為地方提供財政補充,。此外,,外來人口“市民化”,能為地方提供細水長流的財源和增長動力,。當前,,上下事權已趨清晰,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已落實,,依賴房地產也要承擔控房價和泡沫的責任。新形勢下,,主動改革或許是唯一出路,。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調控 土地 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