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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絡保護 絕不只是“治療網癮”
明確:用法律終止“電擊治療網癮”亂象
“電擊治療網癮”一度是輿論關注熱點,。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第二十條中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虐待、脅迫等非法手段從事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活動,,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p>
林健是北京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她注意到:“在早期草稿中有‘網絡成癮’的表述,現(xiàn)在已經改成了‘沉迷網絡’,,這是一個進步,,因為現(xiàn)在學界對于網絡成癮沒有定論,我們確實不好說這個話,?!?/p>
她擔心相關的從業(yè)者規(guī)避責任,比如找借口說“電擊治療”不是虐待,,而是治療手段,,或者辯稱沒有脅迫任何未成年人,孩子的父母都是同意的,。
樊迪指出:“實際取證非常難,,是不是可以讓未成年人舉報,讓對方證明自己沒有非法的行為,?“
龍丹萍是高三學生,,她認為應該尊重未成年人的參與權,在適當情況下,讓青少年說出“電擊治療網癮”到底經歷什么樣的遭遇,。只有讓大眾了解真實情況,,社會才能對這個問題有正確的認識。
“當孩子們出現(xiàn)沉迷的時候,,應該向誰求助,?”北京市第十八中學附屬小學老師沈海鵬拋出問題。
沈海鵬坦言自己的困惑:“其實很多教育手段都是滯后的,,學校老師也都是成年人,,跟青少年的想法不一樣,老師到底該如何引導這些孩子,,其實并沒有底氣,。建議相關的部門給老師先培訓一下?!?/p>
長期從事青少年研究的陸士楨教授表示:對沉迷網絡的矯治機構,,要有正式身份的管理,機構的成立要經過正式審批,。到底是歸誰管理,,是教育部門還是民政部門一定要明確。一旦發(fā)現(xiàn)有拘禁,、打罵未成年人的現(xiàn)象,,還得以法律為依據,對于觸犯法律的行為,,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干預,。
編輯:梁霄
關鍵詞:未成年人 網絡 保護 網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