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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三十年代“故宮盜寶案”始末
沉冤昭雪
易培基生前曾說過:“此案是政治問題,,非待政治好轉,,沒有辯訴平反的希望。”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吳瀛看到了冤案平反的希望。
1913年,,易培基曾擔任過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校長,。當時,他對還是學生的毛澤東青眼有加,。1920年,,他聘毛澤東在一師任教,并支持他的共產(chǎn)主義運動,。后來,,毛澤東向同窗好友周世釗說:“我那時能在一師范搞教育,還能在軍閥惡勢力下宣傳馬列,、組建黨團,,多虧易培基先生這個后臺老板硬喲!”
吳瀛認為,,毛澤東與易培基是故人,,一定了解他的道德操守,。因此,新中國剛剛成立,,他便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替易培基鳴冤。
新中國肇始,,百廢待興,,要忙的事情千頭萬緒,但毛澤東仍立即對“易案”給予了關注,。他將吳瀛的陳情信轉批給了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董必武,。論起來,董必武與易培基也是老相識,,辛亥革命時,,他們同在湖北軍政府共過事。對于吳瀛的信,,董必武也非常重視,。
然而,與“易案”有關的雙方當事人——易培基,、張繼死了,,崔振華、鄭烈,、李宗侗去了臺灣,,證據(jù)也多毀于戰(zhàn)火。怎樣才能平反昭雪呢,?此時,,繼易培基成為故宮博物院院長的金石學家馬衡成了“靶子”。
馬衡1924年受聘于清室善后委員會參加清點故宮的工作,,后任故宮博物院理事會理事,、古物館副館長。易培基受誣辭職后,,他繼任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不但是故宮博物院草創(chuàng)時期的元老,而且是有名的金石學家,,有很高的社會聲望,。但論起在“易案”中的表現(xiàn),吳瀛等人對他的意見很大,。吳瀛在《故宮塵夢錄》中舉了個例子:有人散布傳言,說易培基把故宮古物館中一大批成扇送給了張學良,。別人問起此事,,當時身為古物館副館長的馬衡卻說:“不知道,!”吳瀛認為,這仿佛是知道而避免得罪人的表現(xiàn),,使人家得到一個疑心的反證,。而且易培基辭職后,張繼等人推舉馬衡做了院長,,他無形中成為“易案”的最大受益者,。這也是易培基的老友們難以接受的。
然而,,馬衡本人也感到萬分委屈,。論學識、資歷,,他接掌故宮實至名歸,,而且當年有感于易培基受冤枉,他已經(jīng)在第一時間寫了《關于鑒別書畫的問題》間接為易辯誣,。因此,,當聽說吳瀛寫信指控自己是“易案”的策動者時,他在日記中寫道:“殊可駭異”,。
1949年10月,,馬衡向時任文物局副局長王冶秋表示,希望能面見董必武,,把此事說清楚,。董必武并沒有見他,卻在不久后會見了人在上海的吳瀛,。交談中,,董必武盛贊吳瀛“古道熱腸”,還談了毛主席對故宮盜寶案如何平反的意見,?!耙装浮彪p方當事人,死的死,、逃的逃,,對于馬衡的指控也多是揣測,并無真憑實據(jù),,因此毛澤東,、董必武都不主張走法律途徑,而是希望在輿論上給易培基一個說法,。
1950年4月,,上海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秘書長周而復登門造訪吳瀛,把馬衡新編訂的《關于鑒別書畫的問題》一文交給他。馬衡在這篇文章后面加了一篇言簡意賅的“附識”:
此文為易案而作,。時在民國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傳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畫家黃賓虹,,審查故宮書畫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發(fā)言人且作武斷之語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贗品,,有則必為易培基盜換無疑。蓋欲以“莫須有”三字,,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繼任院事,。時“盜寶案”轟動全國,,黑白混淆,一若故宮中人,,無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愛惜羽毛,豈肯投入漩渦,,但屢辭不獲,,乃提出條件,只理院事,,不問易案,。因請重點文物,別立清冊,,以畫清前后責任,。后聞黃賓虹鑒別顢頇,有絕無問題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應商務印書館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開全國美術展覽會,邀故宮參加,,故宮不便與法院作正面之沖突,,乃將被封存者酌列數(shù)件,請教育部要求法院啟封,,公開陳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為黃所誤。亟責其復審,,因是得免禁錮者,,竟有數(shù)百件之多。時此文甫發(fā)表或亦與有力歟,。著者附識。
一九五〇年一月
馬衡在這篇小文中,,明確表示“易案”乃是一場冤案,,算是在輿論上公開為易培基平了反。兩個月后,,吳瀛在《大公報》上發(fā)表了《談文物處理工作》一文,,再次聲明“故宮盜寶案”是一樁“憑空捏造”的冤案。至此,,這樁綿延17年之久的冤案,,終于塵埃落定。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故宮盜寶案 監(jiān)守自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