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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接受一種“平常之善”
在商場被偷后,,四川眉山一女子用發(fā)帖來宣泄自己心情,,并公開抱怨后來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不譴責小偷卻埋怨提醒者,,女子因此遭到網(wǎng)友集體炮轟。幾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跟帖解釋,,之所以未動手,是因為小偷有幾人,,自己擔心打不過等,。事情原本可以到此為止,但這位女子又抱怨這名男性路人應(yīng)該以“跑幾步,,假裝喊我”等方式提醒自己,,再次遭到網(wǎng)友炮轟。
相對于這一事件,,對這一事件的評論,,其實更有關(guān)注價值。一個值得反思的現(xiàn)象是,,現(xiàn)在群情表現(xiàn)出了很明顯的傾向,,那就是認為女子不應(yīng)該提出過高要求,不應(yīng)該強求他人見義勇為,。以眉山警方一位民警為代表,,有不少人認為“被盜者”欠“提醒者”一句“對不起”或“謝謝你”。
這一新聞特別是背后的評論,,讓我想到了著名政治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提出的一個概念,,那就是“平庸之惡”。一般認為,,對于顯而易見的惡行卻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參與的行為,就是“平庸之惡”,。比如我們知道的典故“指鹿為馬”,,面對趙高的行為,群臣點頭稱是,,就是一種“平庸之惡”,。
與“平庸之惡”相對的,其實還有一種“平常之善”,。相對于過去非此即彼的二分論,,現(xiàn)在人們越來越傾向認為,在道德的好壞之間,,還存在一個中間層次,,那就是“不好不壞”,。而在“不好不壞”與“好”之間,,也存在著幾個層次,,就好像老師打的評語一樣,有著“優(yōu)秀”“良好”“合格”之區(qū)別,。一般而言,,面對不平,見義勇為,,應(yīng)該稱為“優(yōu)秀”,。而這位男子的做法,在我看來,,只能算是一種“合格”或者“良好”,,可以理解成是一種“平常之善”。
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èi),,我們曾經(jīng)是不認可“平常之善”的,。那時候的道德詞典里,只有“見義勇為”這四個字,,而做不到這一點,,則會被人譏笑。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見義勇為是存在風險的,,更加傾向于“見義智為”。這一語境下,,“平常之善”大量出現(xiàn),,并且得到了認可。
這一新聞中,,眾多網(wǎng)友對女子的譴責,,對男子的肯定,正是出于一種對“平常之善”的認可,。這種認識的出現(xiàn),,應(yīng)該理解為是一種進步,這說明人們對于道德的認識越來越深入,,已經(jīng)拋棄了過去不切實際的想法,。只是必須指出,這也只是“平常之善”,,在其上面還有見義勇為這樣的大善,。如果我們對于“平常之善”過于追捧,那置見義勇為于何地,?
在眾多評論中,,看到了一個很是耐人尋味的評論,一位網(wǎng)友講,,“你們就吵去吧,,我仿佛看到小偷正在一邊偷著樂……”對于小偷來說,,最希望看到的,恐怕就是這樣一種情況,。有必要指出,,見義智為也是一種“善”,但不能把見義智為與見義勇為對立起來,,甚至以見義智為完全取代見義勇為,,只有見義智為而沒有見義勇為??吹揭黄鸩还黄绞录陌l(fā)生,,每個人只想到會不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只是止于一聲提醒,,這樣的社會,,恐怕也不是人們向往的美好社會。
對于這一事件的認識,,取決于我們能不能接受一種“平常之善”,。如果說,社會發(fā)展到今天,,我們還在對當事人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完全不能接受“平常之善”,是一種觀念落后的話,,那么在我們的道德詞典里只有“平常之善”,,而沒有更高層次的道德追求,也是一種十分嚴重的問題,。具體到這一事件,,應(yīng)能接受路人提醒式的“平常之善”,但是,,也不要過于拔高“平常之善”,,在我們的視線里不能只有“平常之善”。
編輯:劉小源
關(guān)鍵詞:平常之善 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