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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干部召回也當“精準化”
針對有的駐村幫扶干部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有的駐村干部“只轉(zhuǎn)轉(zhuǎn)、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的問題,,今年4月,,云南省實施了《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被召回,。(8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在精準扶貧的大背景下,,干部駐村扶貧在不少地方都有推行。而對之實行召回制,,云南當屬先例,。所謂召回,即是將那些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只轉(zhuǎn)轉(zhuǎn),、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的駐村干部調(diào)回原單位,,并就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其出發(fā)點和針對性顯然是好的,只是這一制度要真正落實好,,發(fā)揮預期中的作用,,恐怕也得“精準化”實施,。
對扶貧干部進行召回尚屬首例,,但干部召回制本身已算不上新事物。2014年,,貴州黔西南州就曾率先在全體干部中推行了庸官召回制度,。但在落實中,這一標榜對所有官員都一視同仁的制度,,還是引發(fā)了一些爭議,,比如,在庸官的評價標準上多有模糊,,如“庸”和“腐”,、“違紀”和“違法”都以召回的名義被“一鍋端”,留下了“召回”是否會淪為另類保護的疑問,。那么,,對于存在問題的扶貧干部予以召回,首先同樣需要在標準上把好關(guān),。
根據(jù)云南省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干部召回的標準包括,因能力素質(zhì)不高,,不能勝任脫貧攻堅任務,;作風不實,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干部群眾意見大,;無正當理由不在崗;季度綜合排名全縣末5位等等,。同時根據(jù)不同情形,,對召回的駐村工作隊員采取正常調(diào)整、組織培訓,、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免職撤換等處理措施,。至少看起來,這些標準和相應的召回后處理方式,,應當是比較全面的,。然而,到底如何區(qū)別干部主觀上的不作為和客觀上的能力不足的問題,?扶貧畢竟不比其它工作,,其成效恐怕很難立竿見影,若過于依賴季度綜合排名和末位淘汰制,,又是否會助長急功近利的扶貧方式,?這些都需要予以精準的預防和解決。
對于到底哪些干部需要召回,,當?shù)夭扇〉氖潜O(jiān)督檢查組“不定期,、不打招呼”的定期暗訪方式,這當然有必要,。但還要看到,,什么樣的干部是“掛名式”扶貧,也應該尊重地方民眾的意見才是,,他們或許比督察組更有發(fā)言權(quán),。而在現(xiàn)實中,也恐怕并非是所有干部都勝任扶貧工作,,那么在派駐干部駐村時,,在選擇上就應該做好前置的篩選工作,此舉既能夠保證“召回”的公平性,,也能夠有利于提升扶貧的效率,,防止一些干部帶著“鍍金”、“渾水摸魚”的心態(tài)加入扶貧隊伍,。
大面積的派干部駐村扶貧,,體現(xiàn)了地方政府對扶貧的重視,對“不合格”的扶貧干部予以召回,,也是對此設計的監(jiān)督制度,。然而,,扶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要防止派駐制度流于形式,,也要防止召回制在現(xiàn)實中帶來公平和效率的問題,。比如,僅云南省目前4萬名駐村干部中就被召回了1117名,,從數(shù)量上看確實非少數(shù),。那么,為何會出現(xiàn)如此多的“不合格”的駐村干部,,除了要對不同性質(zhì)的問題干部加以有區(qū)別的處理,、問責,也更應該反思駐村制和召回制本身所可能存在的缺陷,,并由此加以改進完善,,別讓駐村制和召回制掩蓋了精準扶貧更深層次的問題。(朱昌?。?/p>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云南 扶貧干部 召回 精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