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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團伙盯上租車軟件 車主遭遇詐騙銷贓“一條龍”
央廣網北京6月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jù)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通過租車軟件將暫時閑置車輛租給別人開幾天,,方便快捷,,還可以省去一些中介的費用,,一些私家車主很青睞這種租車獲益的方式,。但是卻被一些人鉆了空子,。
今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合同詐騙案,,被告人利用租車軟件“租車”,,之后將車抵押,庭審揭示出,,這背后,,有一個詐騙、銷贓“一條龍”的犯罪團伙,。不管是出租車的車主,、還是想通過租來的車獲取抵押貸款的被告人,包括低價買車的被告人,,都卷入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檢察官提示,,租來的車,,租車者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擅自處置,,可能構成犯罪,,面臨刑罰。
北京海淀檢察院指控,,2015年11月1日,,被告人小康伙同他人使用pp租車軟件下單,以租用為名騙取被害人姚先生的豐田牌小汽車,,當天,,姚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區(qū)五路居地鐵站附近將車輛交付小康,隨后小康將車以抵押名義,,以35000元的價格向被告人小李出售,。小康回答公訴人訊問時反復提到一個人,王寶立(音),。
公訴人:涉案的白色豐田RAV4轎車是你租的嗎,?
康某:是的。
公訴人:你為什么要租這輛車,?
康某:為了貸款嘛,。我聽王寶立的話,把車租來了,。
公訴人:你是通過什么手段租的車,?
康某:他給我下了一個PP租車軟件。
公訴人:用的是你自己的身份嗎,?
康某:我的,。
公訴人:租車之后怎么處理的車?
康某:王寶立帶我去抵押的車,。
公訴人:抵押車你得了多少錢,?
康某:我沒有得到錢。
公訴人:抵押合同簽的多少錢,?
康某:八萬,。
簽完租車合同,租到車就去抵押,?小康難道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違法的嗎,?
公訴人:你對涉案汽車有處分權利嗎?你可以抵押這個車嗎,?
康某:我的法律意識不是很強,,我覺得這個車在租賃期內歸我使用,我到期之后我再還回來,。
公訴人:到期之后你怎么還,?
康某:我把車再贖回來。
公訴人:在你們把車抵押的過程中,把車的GPS信號屏蔽了,,為什么屏蔽車的信號,?
康某:這個我也不知道,因為我是后來發(fā)現(xiàn)的,。我后來手機上不了網了我才知道,。
小康在回答辯護人的訊問時說,帶他買電話卡,、裝PP租車軟件,、帶他去抵押車輛的王寶立,竟然是他通過陌陌認識的陌生人,。
康某辯護人:你和王寶立是怎么認識的,?
康某:通過陌陌軟件。
康某辯護人:認識多長時間,?
康某:沒幾天,。
康某辯護人:認識他之前,你實施過類似的租車行為嗎,?
康某:沒有,。
小康說,他不了解租車的過程,,更不了解將租來的車如何抵押出去獲取貸款,,一直被王寶立引領著,簽合同也是在晚上戶外進行的,,連聯(lián)系人長什么樣也看不清,。當他聯(lián)系不上王寶立的時候,他給租車平臺打了電話,,“說車找不到了,,他們說一會兒有客服聯(lián)系我,后來應該是刑警隊的,,讓我去取車,,我就到海淀區(qū)刑警隊了”。
pp租車平臺的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車輛的GPS被惡意拆除,,而網上突然出現(xiàn)了一條低價賣車信息,,賣的恰恰是小康以35000元價格賣給小李的涉案車輛,于是工作人員報警,,捉獲小康的同時,,跟小李說要買涉案輛車,將小李抓獲,,小李被指控犯掩飾犯罪所得罪,。公訴人認為:小康租車的時間是11月1日至3日,,而抵押合同簽訂的時間是11月1日至4日,簽訂的合同上沒有出借方的任何的基本的情況和方式,,而且把車開走的時候還采取了屏蔽GPS信號的手段,以上證據(jù)均顯示被告人并沒有把車輛贖回的主觀意愿,,是以看似抵押的形式將車輛低價出售,。
小康辯解:我感覺我自己如果想把這輛車租了賣了的話,我就沒必要找他們來抵押,。我自己賣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周轉一下,因為都是我自己的真實信息,,沒有必要把自己裝里邊,。
小康和小李的辯護人都為他們做了罪輕辯護,法庭沒有當庭宣判,。目前王寶立等人在逃,。公訴人張蕊告訴記者,惡意租車低價出售的案件線上線下都有發(fā)生,,“團伙的人,、組織的人一般都有反偵查意識,他不會用自己的身份來租,,他每次都是通過網上找全國各地的人,,利用小康這樣的人用自己的身份租車,這些人去租車,、把車抵押了,,以為能得到錢,但實際這個團伙可能給你幾千塊錢,,有可能一分錢你都得不著,。”
公訴人提示租車者,,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越雷池半步,,就構成犯罪,。
公訴人表示,“租來的車肯定你只有一個使用權,,你沒有權利進行抵押或者出售,,而且像小康這樣的人,也是比較可悲的就是被這種租車團伙利用,,他自己本身可能一分錢都得不到,,但是面臨的刑罰卻是三到十年,,這一輛車就13萬,因為他干的是違法的事情,,他可能還不敢報案,,你自己沒有處分權的東西你不能處分。而且你用自己的信息來租車,,早晚有一天會被查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租車軟件 詐騙 銷贓 犯罪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