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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警惕的“撞他是維護路權”心態(tài)
備受關注的東莞“后車撞翻變道車”事件,日前已認定案結(jié)。東莞交警支隊中堂大隊向媒體證實,,經(jīng)過專案組調(diào)查,,事故雙方不存在追逐競駕,沒有故意撞車嫌疑,,因此維持前車司機負全責的定性,同時還確認后車司機并未如其先前揚言的那樣曾撞過6輛車。警方的結(jié)論看似給后車司機及其支持者在這場爭議中以更多的底氣,,但這并不意味著所謂的“撞他是維護路權”就是可取的,。于法于理,這樣的心態(tài)不僅危險,,而且埋下隱患,。
從一開始網(wǎng)民譴責變道車,再到質(zhì)疑后車司機唐某某,,及至當?shù)鼐匠闪0附M重新調(diào)查,,這場爭議的轉(zhuǎn)折點,應該就是唐某某那番聽起來義正詞嚴的“一般是別人全責我才撞”“已撞過7輛車”的言論,。令人驚訝的是,,一份就此事展開的網(wǎng)絡調(diào)查顯示,在14萬人次的投票者中,,有近63%的人選擇了“撞他活該”,,近34%的選擇了兩方都不支持,只有不到4%的人選擇了禮讓,??紤]到幾乎每個守法司機都會遭遇相鄰車輛壓線、不按信號燈行駛等違法狀況,,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對前車違法導致事故抱以“咎由自取”“活該”的心理,,然而這并不等同于“撞他”就一定免責,至少東莞交警重啟調(diào)查這個舉動本身就說明了這一點,。
根據(jù)《刑法》相關規(guī)定,,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至少要受到拘役,、并處罰金的處罰,而一旦構(gòu)成其他犯罪,,則將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換言之,即便合法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內(nèi),,也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會免責,。更重要的是,恰如一位法學專家之前分析的那樣,,縱然前車違法,,如果明知可以預見的后果卻加速撞上去,則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乃至故意殺人罪,。就此事而言,,需要明確的是,前車全責的認定,是以警方調(diào)查的雙方?jīng)]有競駕,、唐某某無故意撞車的事實為前提的,。如果拋開事實,想當然地認為“只要對方全責就去撞”而不必負任何責任,,顯然是對法律的無知,。
于理而言,雖然各行其道是重要的路權原則,,但須知這只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其中一條,,它同時還有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安全原則等,,僅安全原則中就有“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權必須合理避讓”的要求。從現(xiàn)實的考量看,,在機動車高速行駛過程中,,即使是與周邊車輛、設施的一些看似輕微接觸,,都有可能引發(fā)無法預計的后果,,傷害的對象就未必如想象那樣只限制在違法的一方身上,所以避讓原則并不是要人忍氣吞聲,,而是更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安全,。至于一些網(wǎng)友所嚷嚷的“就是要給違法者一個教訓”,除非事發(fā)突然無可避免,,不然即便是在法律框架下可以免責,,這種過分自信的心態(tài)也是極其危險的,一旦傷及到自己或者第三方,,都將悔之晚矣,。
總結(jié)此事,前車違法變道自然在責難逃,,這值得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司機警醒,;至于后車司機唐某某,我們寧愿相信他當初那一番話是激動之下的“胡扯”,,否則于人于己都不是負責任的態(tài)度,。接受媒體采訪時,唐某某曾強調(diào)“不要違法變道”“要守法”,,但有必要提醒那些抱著“撞他是維護路權”的駕駛員,,行駛在路上,要遵守的不僅僅是道路安全方面的法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東莞“后車撞翻變道車”“撞他是維護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