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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小長假” 彈性還需帶薪休假的剛性保障
近期,河北、江西,、重慶,、廣州、甘肅等地紛紛出臺實施細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彈性作息、鼓勵錯峰休假,,刺激旅游消費需求,。其中,各地出臺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長假措施尤其引發(fā)社會關注,。(1月5日《央廣網(wǎng)》)
“2.5天小長假”的彈性休假,,確實能起到很好的調(diào)劑作用,比如可以讓兩天的周末時間拉長,,也有助于解決所謂的“周五焦慮癥”,,對于拉動休閑與旅游大有裨益。從一些地方試行的情況來看,,“2.5天小長假”對促進本地游和周邊游,,立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不過,,從長遠來看,,“2.5天小長假” 彈性并沒有想像中那般美好,能否得到普及也有待持續(xù)性觀察,。
值得注意的是,,在每周40小時法定工作時間下,所謂的兩天半小長假其實只是時間上的騰挪,,或者以年假作為補充,,或者延長每天的工作時間。對于居大不易的都市白領們來說,,延長每天的工作時間會打亂生活節(jié)奏,,并讓他們長期處于強負荷之下,反倒更不利于身心健康,。同時,,當小長假的“周邊效應”被完全釋放之后,在對長線游無以滿足的情況下,,其持續(xù)性就難以保持,。在這種情況下,與其在細節(jié)上進行細心的打磨,,不如將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讓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安排休假時間,那么彈性休假和錯峰出行才能得已實現(xiàn),。
人社部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大型國有企業(yè),、外資企業(yè),,而一些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落實起來相對較差。當帶薪休假權還有“半壁江山”沒有實現(xiàn),,那么此時談如何“休假”就有些本末倒置,。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帶薪休假的時間作出了規(guī)定,,然而卻沒有明確如果單位不執(zhí)行會受到何種懲罰,,比如行政罰款的標準是什么,罰款之后若不實施,,會進一步采取什么措施,。也就是說,當制度本身缺乏操作性,,那么執(zhí)法難就會成為巨大的障礙,。
眾所周知的是,國外之所以不會出現(xiàn)“黃金周”這樣的資源過度使用,,就在于其帶薪休假制度執(zhí)行得較好,,員工在可以自由的安排自己的出行,也可以到自己想到的地方,,所以法定假日就不會顯得那么重要,,并成為人人出行的優(yōu)先選項。當出行的需求被分散化而不是集中性的釋放,,那么如何安排周末的小長假就顯得并不重要,。從某種意義講,恰是因為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力,,才使得“2.5天小長假”承載了太多的權利訴求,。帶薪休假得到執(zhí)行是本,“2.5天小長假”只是技術之末,,如果過于強調(diào)小長假本身的彈性作用,,而無以解決帶薪休假落實的頑疾,無論從數(shù)量上還是質(zhì)量上,,“2.5天小長假”的作用都會嚴重打折,。只有當帶薪休假本身落到了實處,那么“2.5天小長假”才可錦上添花,。
正如專家所言,,落實帶薪休假的“普惠性”,比鼓勵實行兩天半休假的“條件性”更重要,,更何況,,兩天半小長假也并不是想像中那般美好,若不能做到最基本的公平與兼顧,,那么可能會產(chǎn)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尤其是公共服務部門的服務時間和效率都打折,,給公眾帶來極大的不便。若不能正視真正的問題并有效應對,,那么兩天半中長假就會淪為中看不中用的“紙面風景”,。(堂吉偉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2.5天小長假” 帶薪休假 剛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