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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是依法治國新起點
原標題:孫家留:立法法修改是依法治國新起點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作為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重要議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大會審議。這也是立法法頒布15年來的首次修改。(荊楚網 3月11日)
立法法首次修改是本次全國“兩會”的亮點之一,作為國家的一項重要權力,立法權同樣需要法律規(guī)范。這一亮點同樣引起了湖北省代表團的熱議,代表們紛紛表達看法,,對立法法的修改表示充分的肯定,期待立法法的修改能夠成為良法的堅固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營造良法善政的局面。
良法促善政,,是法治社會重要的立法初衷,,期望用法治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讓一切在法律范圍內活動,。然而,,以往良法主要依靠法律制度、法律具體內容的完善,,幾乎沒有從立法法完善的角度出發(fā),。良法善政始于良法,良法起于立法,,立法法是前提和基礎,,是良法中的良法,因為所有法律都受到立法者,、立法范圍等內容的限制,,如果立法法不完善或不健全,制定出來的法律更何談是良法,?
與以往不同的是,,2015年全國“兩會”首次對立法法進行修改,從立法法這個層面促進各類法律的完善,,可以說是依法治國的新起點,。
更為重要的是立法法修改是依法治國的新起點,是依法治國的進步表現,。首先,,保證了法律制定的源頭純潔。立法法修改的目的就是規(guī)范立法權,,將立法權關進法治的“籠子”里,,讓立法權不再任性,通過立法權的規(guī)范,,達到正本清源,,保證各類法律制定和完善的源頭純潔。其次,,保證了立法不再隨意,。有權不再任性,此次立法法修改就是對立法權限進行了更為合理的設置,,保證立法的公平公正,,保證立法的嚴肅性,確保立法不再隨意,。最后,,保證了法律不再空泛。立法的隨意性容易導致法律內容的空泛,,可能有的法律不符合實際,,有的法律過于僵硬,有的法律缺乏科學性,,此次立法法修改就是以立法法的修改為契機,,加強法律體系的建設,同時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修改和調整,,使法律符合社會發(fā)展需要,,使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更符合法律要求。
良法善政道路任重道遠,,立法法修改只是新起點,,但沒有終點,只有在時代發(fā)展中不斷完善,,良法善政方能成長久之計,,依法治國才能不斷全面深入。
編輯:水靈
關鍵詞:立法 依法治國 新起點 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