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伊春空難當班機長提起上訴 稱一審法院杜撰事實
央廣網北京12月26日消息(記者滿朝旭)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導致44人死亡的伊春空難的當班機長齊全軍昨日在刑事上訴狀上簽字,,正式提出上訴。上訴狀認為,一審法院違反程序,、杜撰事實,、證據違法,、量刑畸重,。
2010年8月24日21時38分,河南航空公司經哈爾濱飛往伊春的VD8387航班客機,,在伊春林都機場跑道外降落時斷裂,,隨后燃燒并出現(xiàn)小型爆炸。飛機上96人(其中兒童5人,、機組人員5人)中,,44人遇難,52人受傷,,經濟損失3億余元,。當時40歲的機長齊全軍受傷。12月19日上午,,伊春空難案機長齊全軍因重大飛行事故罪被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這是國內飛行員因飛行事故首度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法院認定,齊全軍違規(guī)操縱飛機實施進近并著陸,,致使飛機墜毀,事發(fā)后擅自撤離飛機,,造成44人死亡,、52人受傷。
齊全軍的辯護律師表示,,目前判決的依據是國務院事故調查小組于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龍江伊春“8·24”特別重大飛機墜毀事故調查報告》,,而按照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這份事故報告既未經過公安偵查也不屬于檢方的調查取證,,刑事案件不能將事故報告作為判案的主要依據,。另外,上訴狀上認為,,一審安排民航局孫某和事故調查組成員毛某作為專業(yè)人員出庭,,歪曲事實,掩蓋真相,,直接否定自己先前做出的結論,。
中國民航飛行員協(xié)會發(fā)布公開信表示對機長獲刑失望。公開信指出,,飛行事故是一個系統(tǒng)安全問題,,機長違規(guī)操作確實直接導致空難發(fā)生,但其背后蘊含的組織管理失誤則是更為根本,、更為深層次的原因,。
編輯:曾珂
關鍵詞:伊春空難 機長提起上訴 稱法院杜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