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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識產權法院建設正推進 尚無時間表
建立知識產權法院須做好“頂層設計”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是一項復雜工程,推進過程中要立足全局,,穩(wěn)步推進,。對于尚未考慮清楚或不確定的問題,,不妨先試點,,然后根據試點結果進行取舍,。
“規(guī)劃知識產權法院,,還需要考慮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的特點,,應當由上而下地全面規(guī)劃。”楊梧說,,“有必要在全國統(tǒng)一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或上訴巡回法院,,并在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中設立專家委員會,,以利于司法實踐的統(tǒng)一,并對知識產權中的新問題給出指引意見,。”
對于知識產權法院的功能,,楊梧建議,對于一審在基層知識產權庭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其二審由各省市知識產權中級法院進行終審,。“全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負責對一審在知識產權中級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以及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審理的專利復審案件和專利無效案件的二審,而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作為準司法的一審,。”
在楊延超看來,,中國知識產權案件數量依據各地經濟發(fā)展情況呈現極度不平衡態(tài)勢,因此,,“可依據調研數據決定知識產權法院的布局,,可以在首都設立一個知識產權高級法院,作為此類案件的最高審判機構,;在全國范圍內按區(qū)域位置及科技和經濟發(fā)展水平設置若干個上訴法院,。”
“知識產權法院的建立,還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專業(yè)人才隊伍,。”李紹榮認為,,“不論在企業(yè)還是法院系統(tǒng),目前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高層次人才十分稀缺,。應積極鼓勵高等院校設立知識產權相關專業(yè),,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人才培養(yǎng)。”
“尤其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設,,更需加強,。”李紹榮說,“要高度重視國際知識產權人才的引進和培養(yǎng)工作,。依靠這些高端人才,,才能確保中國在國際知識產權服務業(yè)的激烈競爭中勝出。”
楊梧說,,應把引進國際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納入國家戰(zhàn)略高度,在引進知識產權人才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更主要的是,,要在國家層面有計劃地派出一些法官出國深造或培訓,以培養(yǎng)他們的國際視野,,提高他們的能力,。”
姜穎認為,知識產權法官隊伍的建設,,尤其要考慮到法官合理工作量的測算,、主審法官責任制與合議制的兼容,、知識產權法官員額制,以及知識產權法官綜合保障,、工資待遇等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齊善鴻表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起步比較晚,,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有些滯后,,在電子信息化的背景下,對網絡時代作品傳播和侵權規(guī)則,,至今缺乏有效和系統(tǒng)的規(guī)定,。”他認為,“中國對知識產權侵權的懲處力度不夠,,從某種程度上變相鼓勵了侵權行為的發(fā)生,。”
齊善鴻說,“在一些發(fā)達國家,,構成知識產權的嚴重侵權,,打官司賠償金額往往十分驚人,甚至讓侵權者傾家蕩產,。而外國公司在中國打官司會依據中國相關法律,,以至于一些外國公司在中國的侵權成本極低。”
“要進一步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細化操作程序和規(guī)則,。特別是對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計算機制以及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制裁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齊善鴻補充道?!?/p>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知識產權 案件 法院 知識產權法 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