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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光頭警長劉Sir:不到萬不得已 我不會把槍指向他們
對香港警務(wù)處機動部隊警署警長劉澤基來說,,剛剛過去的國慶節(jié)十分難忘,他受邀參加了今年的國慶閱兵觀禮,。在北京參加活動的間隙,,被稱為“光頭警長劉Sir”的劉澤基接受了央視《面對面》欄目的專訪,,回應(yīng)大家的關(guān)心,。
回顧舉槍之夜 “他們都是中國人 不到萬不得已 我不會把槍指向他們”
7月28日,,香港中環(huán)等幾個地區(qū)出現(xiàn)非法游行集結(jié),,警方在清場行動中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
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被扣留在葵涌警署,非法集結(jié)者揚言要包圍葵涌警署,。
在接到保護葵涌警署的命令后,,劉澤基和隊友于7月30日早上7點到達該警署進行布防。當天下午6點,,兩千多名非法集結(jié)者開始聚集,,包圍了葵涌警署。守衛(wèi)在警署內(nèi)的劉澤基和隊友密切關(guān)注著外邊的局勢,。當晚11點鐘,,他們發(fā)現(xiàn)一位男子被暴徒打暈,臨時組成小分隊,,前去營救受傷男子,。
在營救這名男子的過程中,劉澤基和隊友被沖散,,他被推倒在地,,暴徒對他實施毆打。
記者:怎么打,?
劉澤基:用腳把我的頭踢傷,,用木棒鐵棒打我。很用勁,很兇,。
記者:頭如果被踢不是很快就暈了,?
劉澤基:我也有暈。當時我暈的時候,,有一個人應(yīng)該是想把我的槍支搶去,,我感覺有人搶我的長槍。
記者:搶走了沒有,?
劉澤基:沒有,。我意識到有人搶我的槍,靈魂都回來了,。我用全身的力氣,,把我的長槍拉回我的身邊。
記者:其實這就是本能,,是吧,?
劉澤基:對,,本能,。
在隊友的協(xié)助下,劉澤基站起身,,手持長槍指向行兇暴徒,,但并沒有開槍。
劉澤基:他們想過來夾擊我,,我用槍對著他們,,我叫他們走他們就走,“走開,,走開”,,他們就走開了。
記者:他們聽你的,?
劉澤基:聽,,他們不知道我槍支打出來是什么彈。
很多人并不知道,,劉澤基所持的雷明登870型霰彈槍,,槍里邊裝的是一種并無殺傷力,叫做“布袋彈”的子彈,。
警務(wù)人員可在下列情況下使用槍支:
一是為了保護包括自己在內(nèi)的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危害或身體受到損傷,;
二是有理由相信某人犯嚴重暴力罪行應(yīng)當加以拘捕或犯嚴重暴力犯罪的疑犯企圖拒捕,;
三是平息騷動或暴動。
但警務(wù)人員必須是在無法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目的時,才能在上述情況下使用槍支,。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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