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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達華出席活動被捅傷 作案嫌疑人涉嫌犯何種罪,?
原標題:任達華今早被刺,,作案嫌疑人涉嫌犯何種罪?
著名香港明星任達華今天上午在廣東中山參加商業(yè)活動時被捅了一刀,,腹部受傷,。如何看待行兇者的行為性質,?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何種犯罪?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律師受訪時表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后果的,,就涉嫌犯罪了。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行為人的性質很可能觸及兩個罪名,,一是故意傷害罪,二是故意殺人罪,。
對于這兩個罪名的區(qū)分,,在任達華被捅案中,主要要看行為人的作案動機,。
朱永平介紹,,從犯罪客體上看,故意傷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故意殺人罪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權,。區(qū)別這兩個罪名的關鍵,就在于兩罪犯罪故意內(nèi)容不同,。故意殺人罪的動機是剝奪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而故意傷害罪只是要損害他人身體,,并不以剝奪他人生命為動機,,即便傷害行為客觀上造成被害人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為時出現(xiàn)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擊方向出現(xiàn)偏差,,或因傷勢過重等情況而引起,,行為人對這種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后果的,,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我國刑法等法律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在任達華被捅案中,作案嫌疑人涉嫌故意傷害罪還是故意殺人罪,?朱永平表示,,目前還有賴于警方披露嫌疑人如何供述其作案動機。另外,,還要看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如當時是否患精神病等。
對于網(wǎng)傳的嫌疑人系因“認錯人”而捅錯人的說法,,朱永平表示,,即便因“認錯人”而導致捅錯了人,也不影響對行為人行為的定性,。
編輯:曾珂
關鍵詞:任達華出席活動被捅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