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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勿需讓座”讓城市文明更可親
滿頭銀絲如雪,,他斜挎著深綠色的布包,身姿筆挺地站在地鐵車廂里,,腰部掛著的LED小牌上,,“勿需讓座”四個字分外顯眼……最近,大連老人劉增盛乘坐地鐵時掛出“勿需讓座”提示牌,,引發(fā)了全國網(wǎng)友狂贊,,被稱為“硬核大爺”。(相關報道見A8版)
據(jù)報道,,劉增盛老人今年76歲,,每天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他掛上這樣的牌子,主要是怕給其他乘客增加負擔,。他說:“一個老年人,,站在年輕人身前,他還得站起來讓座……萬一人家本身就累了或者不舒服,,這不就尷尬了嗎,?”
設身處地替他人著想,不愿增加他人負擔,,相比于近年來不時刷屏的“霸座男”“霸座女”丑聞,這位自尊,、自強,、自愛、愛人,,時刻考慮他人感受的“硬核大爺”,,道德境界上不知高出多少,十分令人感動,、欽佩,。
“霸座”鬧劇受到輿論譴責和法律制裁,“勿需讓座”事跡全網(wǎng)點贊,,事實上為類似事件提供了法律與道德的鏡鑒,,厘清了一個生活常識,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購票上車,、憑票入座是基本要求;乘客讓座是傳統(tǒng)美德而非法律義務,,對美德可以提倡,,應予贊揚,但不宜強求,,更不能脅迫,。
乘客與公交、地鐵公司形成客運合同法律關系,,承運方收取票款的同時有義務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如提供寬敞、舒適的座位,,并負責將乘客安全送達,。乘客購票并檢票上車后,得以享受愉悅旅程,。
乘客之間并無客運合同權(quán)利義務關系,,只是本著與人為善的人際交往原則而互相尊重,、禮讓。如果車位是對號入座的,,可按票入座,。否則,乘客們按常理應遵循先來后到的順序,,先到先坐,,后到后坐。乘客間可以禮讓座位,,但“禮”是一種禮儀,,出于禮貌和美德,且是自愿,、相互的,,誰也沒有天生讓座的義務,更沒有“霸座”的強權(quán),。
乘客憑票入座是合法權(quán)利,,他人不得剝奪。年輕乘客主動為老人,、小孩或病人,、孕婦等讓座,是對自身權(quán)利的讓渡,,體現(xiàn)出公共道德和社會美德,,而非法律義務。事實上,,讓座與否是乘客的自由和權(quán)利,,不受干涉。和所有道德都靠自覺一樣,,公交,、地鐵上的禮讓座位可以提倡,不應勉強,。讓,,是一種值得頌揚的美德;不讓,,也不宜對之苛責,,更不能強迫讓座。
有的年輕人沒有及時為老人讓座,,可能是累了困了或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也是“無心之過”,并非不懂禮讓老人。對此要有所體諒,,不能簡單地從道德角度加以指責,,甚至罵人、打人,,那就涉嫌道德脅迫,,乃至名譽侵權(quán)和人身傷害,觸犯法律了,。
尊重老人是傳統(tǒng)美德,,但“重人者,人重之”,,“愛人者,,人恒愛之”,對老人也是這樣,。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讓座美德非關法律義務,,不受道德脅迫,我們不能“把客氣當成福氣”,,認為禮讓座位是天經(jīng)地義、理所當然,。如果有的人倚“弱”賣“弱”,、倚老賣老,甚至為弱不善,、為老不尊,,作出傷害他人、觸犯法律底線的事來,,那就不但得不到他人尊重,,還會承擔法律責任。
像劉增盛這樣的老人,,在自強,、自重的同時懂得尊人、愛人,,體恤他人特別是年輕人的不易,,在老有所為、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盡量不給其他乘客增加負擔,,令人尊敬感佩。和主動讓座他人一樣,,“勿需讓座”也是一種美德,,一種道德自覺,而這種自覺,無論是基于內(nèi)心樸素道德的自發(fā),,還是基于權(quán)利義務法律意識的覺醒,,都是一座城市文明法治的閃光點,也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法治文化建設進步發(fā)展不可或缺,、必須倚仗的內(nèi)在道德底蘊所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乘客 勿需讓座 老人 道德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