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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縱火案莫煥晶求輕判 男主人稱很快提民事訴訟
“保姆縱火案”二審莫煥晶認罪求輕判
試圖“放火再滅火”借錢賭博,致四人喪生,;一審法院以放火罪和盜竊罪并罰,,判處其死刑
5月17日,杭州“保姆縱火案”當事人莫煥晶上訴一案,,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2月9日,一審法院以放火罪和盜竊罪并罰,,對莫煥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莫煥晶認罪,,但辯稱從未想過要燒死女主人等被害人,。其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
昨日庭審中,,莫煥晶認錯,但多次辯稱放火只為引起雇主一家注意,,所造成的惡行后果并非自己所期待,。此外,,事發(fā)現(xiàn)場消防員首次出庭,對當天處置情況進行作證,。因案情重大,,法院于下午5時20分宣布,案件將擇期宣判,。
“保姆縱火案”事發(fā)2017年6月22日,。當天凌晨5時許,杭州藍色錢江小區(qū)住宅內(nèi)起火,,女主人和三個年幼的孩子喪生,。保姆莫煥晶因涉嫌放火罪被刑拘,此后以放火罪,、盜竊罪被提起公訴,。
莫煥晶訴稱“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17日上午9時,,“杭州保姆縱火案”在浙江省高院開庭審理,。9時5分,莫煥晶進入庭審現(xiàn)場,。她剪了黑色中分的齊肩短發(fā),,身著黑色圓領(lǐng)長袖上衣。
莫煥晶表示認罪,,但提出本案后果的發(fā)生不是自己想看到的,。
根據(jù)浙江省高院發(fā)布的情況通報,莫煥晶上訴狀主要包括:一審認定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fā),、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zāi)發(fā)生后即逃至室外與事實不符;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yè)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其案發(fā)后在現(xiàn)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jié),;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此次庭審中,,莫煥晶承認一審認定的盜竊事實,,稱2012年開始賭博,因輸錢產(chǎn)生盜竊念頭,。
莫煥晶也承認放火事實,,辯稱與被害人一家相處甚好,點火是因為當日凌晨賭博輸錢,,想點小火再撲滅試圖再次借錢,,事先準備水桶,有試圖用水撲火但因緊張而摔跤未能成功,、用榔頭敲擊女孩房窗戶玻璃,、電話報警、向保安求救,、電話通知林生斌等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事發(fā)當天4時55分莫煥晶點火,,朱小貞在5時4分喊她報警,。一審時,莫煥晶稱在這9分鐘內(nèi)去廚房取事先準備好的水桶滅火,,但因緊張中途摔倒,。
此次庭審,莫煥晶提出,,摔倒后“感到一陣眩暈,,眼睛閉了一會兒”,且后來在看守所給她拍的照片中,,顯示其頭部有淤青和血跡,。這是之前筆錄中均未提及的內(nèi)容。
檢方對此提問,,為何事發(fā)快一年才提出這個內(nèi)容,?莫煥晶稱,自己前幾天去了現(xiàn)場才回想起來,。
新京報記者獲悉,,開庭前幾日,辯護方申請組織莫煥晶辨認現(xiàn)場,,及對榔頭敲擊玻璃位置重新勘驗,,法院同意后,莫煥晶第一次在事發(fā)后進入現(xiàn)場,。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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