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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保護文物組織私搬文物是破壞還是保護
最近,,一個由文物考古愛好者組成的“走陵”組織,,因私自搬運唐朝崇陵石刻文物陷入爭議,。該組織名為“帝王陵文化研究會”,。5月2日,,同名微博發(fā)消息稱,,為更好地保護文物,,組織志愿者將崇陵石刻移位,,配發(fā)圖片顯示共十幾人參與活動,。(5月6日《新京報》)
近年來,,民間團體組織遺址類旅游的現(xiàn)象,在陜西,、山西等文物大省頻繁出現(xiàn),。這些團體多將活動稱為“走陵”或“游學(xué)”。這個名為“帝王陵文化研究會”的沒有到有關(guān)部門進行合法的注冊登記,,也就意味著這是一個非法社會組織,。這個組織以“保護文物”為借口,竟然組織志愿者將崇陵石刻移位,,甚至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動土,,進行“發(fā)掘”,,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違反了文物保護法,,這顯然不是在保護文物,,而是在破壞文物。
唐崇陵是唐德宗李適的陵墓,,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于今陜西省涇陽縣城北約20公里處的嵯峨山南麓。該文物保護單位雖然經(jīng)國家有關(guān)部門批準(zhǔn),,正在進行石刻扶正工程,,對傾倒的、位置不正的石刻進行扶正,。但必須是在原地保護,,不會搬運,。包括那些野外石刻不管是殘缺的還是完整的,,只要是遺留下來的,都會原地保護,。而這個所謂的“研究會”卻未經(jīng)官方正式批準(zhǔn)同意,,直接接觸文物,由于不專業(yè),,又不是他們的職責(zé),,一旦將文物損壞,或者使文物丟失,,這個責(zé)任誰能承擔(dān)得起,?
不管做什么事,必須在法律框架內(nèi)進行,。近年來,,一些非法社會組織以“走陵”或“游學(xué)”之名,擅自對文物遺址現(xiàn)狀進行改變,,這樣的“走陵”是在保護文物的名義下破壞文物,。這種行為如果不加以制止,那大家都跟著學(xué),,如果都像這個“研究會”那樣,,在沒有得到官方批準(zhǔn)的情況,擅闖文物保護區(qū),,以保護文物之名將文物移位,,如果有人自藏亂埋亂掘,那將不堪設(shè)想,。因此,,對這種非法的“研究會”必須給予取締,,同時對于這種行為要堅持打擊。
“帝王陵文化研究會”這個非法社會組織借“保護文物”之名移動文物,,同時也說明文物管理方存在著管理不嚴(yán)的問題,。這么多“志愿者”進入文物管理區(qū),移動文物,,卻沒有人出來制止,,說明管理已處于無人狀態(tài),好在“研究會”只將文物移了位,,如果移到了自己家中,,移到了文物走私黑市上,后果就嚴(yán)重了,。再說,,這個所謂的“研究會”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這么干了,該組織“走陵”范圍遍及陜西諸多唐朝帝王陵,,并涉足江蘇南京,、丹陽等地陵墓遺址。該組織曾在全國第五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豐陵的北門“進行了考古發(fā)掘”,,曾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質(zhì)疑,。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一切考古發(fā)掘工作,,必須履行報批手續(xù),。“帝王陵文化研究會”這個非法社會組織借“保護文物”之名移動文物和私自發(fā)掘文物,,背后肯定不是“保護文物”那么簡單,,其中必定有其他目的,有關(guān)部門必須查明真相,,加強管理,,防止類似現(xiàn)象再次發(fā)生。
編輯:楊嵐
關(guān)鍵詞:文物 保護 組織 民間保護文物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