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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男孩打賞女主播近6000元:不知充值是在花錢
記者調查
孩子玩手機并不知充值是在花錢
在潘女士的微信錢包交易記錄中,,華商報記者查看了一下,,消費主要集中在8月17日到8月20日這4天里,,而且最為集中的就是8月17日下午1時至5時這之間,,給女主播送禮物間隔最短的一兩分鐘一次,4天總共買星幣送禮物花去近6000元,,而僅17日下午短短4個小時里,,就花去4700多元。
華商報記者現場讓鄧鄧演示了給女主播送禮物的過程,,只見他打開媽媽手機中的“酷狗音樂”,,然后點到“看”的界面,有“熱門推薦”,、“女神直播”,。鄧鄧說,他送禮物的名字叫“遠空山”,,這個名字是他隨便想的,,然后總共關注了8位女主播,都是他喜歡聽的,,進去聽歌,,然后給她們送禮物?!拔乙颤c過歌,,點過周杰倫的歌,還有別的,,讓主播唱,,點歌也是需要星幣的,如果進去的時候她們唱得好聽,,我也會送禮物,,送禮物也是需要星幣的。我送了禮物,,她們就會說‘謝謝遠空山’送的禮物……”
鄧鄧會操作,,但卻不知道星幣是拿錢來買的。按照鄧鄧現場演示,,在直播的女主播界面右下方,,點送禮物的小圖標,會彈跳出一個窗口,,顯示“星幣不足,,請先充值”的字樣,鄧鄧點擊充值,,就會進入一個充值界面,,上面寫著選擇充值金額,總共六個框,依次是¥10,、¥50,、¥100、¥300,、¥600,,和¥1200,鄧鄧說,,有些點的歌要的幣多一些,,他會根據上面的顯示選取,像這樣的符合(指向¥50的圖標),,就是5000個星幣,,選取好后,界面又會彈跳到微信的支付界面,,同樣,,上面寫著人民幣的符號加數字,然后寫收款方為酷狗音樂,,下面是立即支付的按鈕,。鄧鄧說這樣就充值到星幣可以送禮物了……問他知不知道數字前面的符號是什么意思時,他搖著頭表示不知道,。
律師說法:
“網絡打賞主播”日益盛行急需法律規(guī)范
鄧鄧媽媽潘女士說,,孩子不懂,難道那些網絡上的女主播也不懂嗎,?難道沒人管嗎,?這么小的孩子就讓打賞,她承認自己對孩子也疏于管教,,“但你看看,,這些主播都成什么樣子,用的這些圖片,,幾乎都是全身赤裸,,這不是毒害孩子嘛,!”潘女士想通過法律的渠道為自己維權,。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說,目前未成年人花錢打賞主播屢見不鮮,,日益盛行,。
所謂網絡直播,就是主播與網民互動,,讓對方對自己進行“打賞”的行為,。這些粉絲通過金錢送來的“禮物”,就是網絡主播的獲利。在民法上,,這種網絡空間的“打賞”,,可以視為一種贈予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guī)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果事發(fā)后,孩子家長,,也就是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該行為就被認為有效。顯然,,4天花費近6000元用于打賞的行為,,是與10歲孩子的認知不相對應的,因此屬于無效行為,。
打賞”是一種民事行為,,且目前直播平臺眾多且觀看打賞途徑非常方便,致使很多孩子在不知不覺情況下就進行了大量消費,,且目前為止沒有上限,,也不存在延遲,這種沒有節(jié)制的“資金流”,,本身就潛藏著“洗錢”等犯罪風險,。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消費、引起了司法機關的重視,,現已經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游戲交易起草法律規(guī)定,,因此,趙良善認為,,對于未成年人打賞行為,,一樣需要進行法律規(guī)制,需要門檻和立法保護,。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10歲男孩 打賞女主播 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