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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錄取通知書夾寄銀行卡算侵權
加拿大高校由學生自己去辦卡
在加拿大,,大學生注冊同樣需要辦理銀行卡(借記卡),,但標準做法是為學生開具一份校方證明,由學生自己去銀行辦理,。
加拿大銀行的借記卡通常只有每月10次免費存/取/消費權限,,這對于學生而言是遠遠不夠的,但大多數銀行都針對大學生開設了“學生專用卡”的業(yè)務,,只要憑相關資質學校開具的校方證明或學生證,,就可辦理這種學生專用卡,“每月免費交易”上限可大大提高,,甚至無限次使用,。
部分大專院校也會“建議”學生辦理某家銀行的借記卡,,但最終去辦卡的只能是學生本人,而非學校方面,。據說曾經有個別院校指定單一的金融機構辦卡,,但因爭議太大,后來取消了,。除非學生正好用到學校不能接受的卡(如學生信用卡有萬事達,、維薩兩種,有的學校只接受其中一種),,否則“百無禁忌”,。
倒是在大學以外,一些商業(yè)機構會搞“強制消費”的金融服務,,如著名倉儲式連鎖商場“好事多”,,就曾先后強制綁定在該商場隨會員卡辦理特定機構的美聯(lián)和萬事達信用卡,但即便這一飽受詬病的“霸王條款”,,也同樣不敢越俎代庖,,而仍由用戶本人辦卡。
在信息化時代,,個人電子信息的泄露和被濫用,,是對個人隱私最大的威脅,也是各國近年來著重防范,、打擊的對象,。如在加拿大,“強制消費”雖遭人反感,,但仍有騰挪空間,;濫用客戶隱私,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把這些隱私交給第三方從事商業(yè)性開發(fā),,則是極嚴重的行為,。目前加拿大已通過立法(包括地方性立法),給予明確限制,,違者嚴懲,。
如今,高校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銀行卡事件引發(fā)了國內如此大的爭論,,也說明了我國公民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的進步,。目前,當務之急是規(guī)范學校和商業(yè)金融,、電信機構的合作關系,,整頓當前打著“便民”等旗號所提供的、允許學校未經許可代替學生辦卡的做法,,嚴格執(zhí)行“實名制”和“本人辦卡”等行業(yè)規(guī)范,,避免對學生個人信息的侵權,,和對學生“信用授權”的濫用?!跆斩谭浚▽W者)
編輯:梁霄
關鍵詞:加拿大 錄取 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