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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亂作為”錦旗不失為一面鏡子
5月19日,,興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門前出現(xiàn)一名男子,他在鞭炮聲中將一面錦旗交給民警,,內容竟是“胡亂作為 以權謀私”,引來不少人圍觀,。(5月22日中國網(wǎng))
近年來,群眾給政府職能部門送“不作為”“為人民幣服務”等“負面”錦旗的事情時有發(fā)生,既反映出群眾對個別黨員干部工作的不滿意,也反映出群眾維權的現(xiàn)實需求,。雖然,這只是群眾情緒宣泄的一種方式,,但“胡亂作為”錦旗不失為一面鏡子,,不僅可以照出干群關系的密切程度,也可以照出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缺漏,。
報道中可以看到,由于譚某親戚的車被擦傷,,雖然交警大隊已經(jīng)做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當事人雙方卻因賠償問題始終未能達成一致。譚某出于“幫架”心理,,所以送出了“胡亂作為”錦旗,。
雖然其中有些許誤會,但也折射出交警大隊的“不作為”,。從交警大隊進行責任認定到譚某送上“負面”錦旗,,中間間隔了11天,雙方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交警大隊在事故責任認定后,,就能及時找當事人雙方溝通協(xié)調,作出賠償協(xié)議,,這起事件完全可以杜絕,,又何至于在群眾送上錦旗之后立整立辦,給群眾留下更多“口舌”,?
誠然,,按照交警大隊負責同志的解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交警調解損害賠償?shù)?,在收到事故認定書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報道的事故中,,由于一方提交了調解申請書,,所以警方還沒有進入調解程序。這樣的解釋,,我們能否理解為,,如果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并且沒有一起提出調解申請,交通事故賠償就進入“死胡同”,,就沒人管了,?
可見,譚某送“胡亂作為”錦旗也屬無奈之舉,。如果交警部門能多一點責任心,,事故責任認定后能當即協(xié)調賠償,或者在法定的程序范圍內,,多一點跟蹤問效,,及時了解賠償事宜進展情況,在當事人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時,,能及早介入,、耐心勸導,讓群眾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群眾又何來怨氣,?又怎會亂送“負面”錦旗?
當然,,我們并不贊同譚某送“負面”錦旗的舉動,。畢竟,法治社會就應有法可依,、按章辦事,,如果確實有急需,完全可以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或者尋求政府職能部門的幫助,,而不是任性而為。
希望“胡亂作為”錦旗這面鏡子不僅可以讓政府職能部門正衣冠,、治治病,,也可以讓群眾提神醒腦,杜絕類似不理智行為的發(fā)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錦旗 群眾 交警 一面 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