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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微言輕”更要保護
近日,,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將持股行權試點區(qū)域從上海、廣東,、湖南三個地區(qū)擴展至全國,,這是督促上市公司規(guī)范治理和相關監(jiān)管制度落地的給力之舉,有望帶動更多中小股東行使權利,、維護權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對很多投資者來說,,持股行權還是一個相對陌生的名詞,。這是證監(jiān)會立足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特點、加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保護的一個創(chuàng)新探索,,簡單說,,就是由證監(jiān)會設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這一公益性機構,通過少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普通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治理,,示范行使股東權利,,增強股東權利意識,提升中小投資者自我保護能力,。
我國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超過1億,,如此龐大的投資群體,一般會被貼上“股民”的標簽,,在潛意識里把自己當做“股東”的極少,。股民與股東,只是一字之差,,內涵差別卻不小,。前者偏重于市場交易層面,投資者更多關注股價波動,,當遇到自身利益被侵害,,大多是用腳投票、“割肉”走人,;后者則站在上市公司角度,,投資者更關注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和內部治理,并通過行使合法權利積極參與,。可以說,,中小投資者股東意識較弱,,是其容易“受傷”的重要原因。
如何突破這一短板,?從根本上講,,有賴于投資者維權意識和能力的提高。然而,,盡管這些年股票投資者成熟度在不斷提高,,但真正稱得上“成熟投資者”的比例還很低。在這樣的現實條件下,,那些需要由投資者積極行使的權利很難有效實現,。投資者知識、經驗,、精力,、資金、信息和偏好等方面的限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希望投資者群體在短期內出現質變,并不現實,。
通過加強外部監(jiān)管能否彌補短板,?目前,,隨著監(jiān)管力度加強,很多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受到嚴厲處罰,。然而,,也要看到,監(jiān)管執(zhí)法的覆蓋面畢竟有限,,執(zhí)法成本也相對較高,。更重要的是,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如果過度倚重“行政監(jiān)管而非市場導向”的思路,,反而會加劇投資者成熟度低、依賴性強,、主動性弱的問題,。
由此看來,有效保護“股微言輕”的小股東,,是市場發(fā)展的難題,,需要創(chuàng)新思路,持股行權試點就是監(jiān)管部門在這方面的嘗試,。從制度設計上看,,它的妙處在于,在監(jiān)管部門和市場之間設置了投服中心這個新角色,,擔當起投資者的“麥克風”和“擴音器”,,從而對上市公司形成內部約束壓力。投服中心以股東身份事前介入上市公司,,通過監(jiān)督公司活動,、行使股東權利等多種方式,促進公司信息披露,、修改不利于中小投資者的方案,。同時,以示范效應營造行使權氛圍,,喚醒中小投資者股權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理性維權,。作為更具專業(yè)性的公司股東,,投服中心的行權也更能切中公司治理要害。
試點一年多來,,在市場高度關注的“大事件”中,,持股行權都發(fā)揮了獨特作用。比如,,投服中心以股東身份分別對柘中股份,、*ST恒立,、ST慧球和佛塑科技4家公司現場行使了表決權、質詢權,、投票權等股東權利,。針對一汽轎車違反承諾、雅化集團公司章程修訂,、ST慧球公司治理混亂,、格力電器發(fā)行股份購買銀隆新能源等熱點事件,投服中心公開發(fā)表觀點,,督促上市公司規(guī)范公司治理,,倡議全體股東行使權利。每次行權活動,,中小投資者都反應熱烈,,積極支持,并開始珍視權利,、行使權利,,加速了由股民向股東的蛻變過程,充分體現持股行權在資本市場的生命力,。
當然,,要讓中小股東的利益充分得到保護,不能指望一招一式就大功告成,。就持股行權本身來說,,還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如投服中心的法律地位,、能力建設還有待明確和加強;一旦投服中心行權也遇阻,,應當如何處理,,等等。從更大視角看,,對于中小股東來說,,在“資本多數決”的一般原則下,如何避免“一股獨大”,、弱肉強食,?在公司治理框架內碰到難題,怎么尋求法律上的援助,?只有不斷健全相關法律制度,,才能編織起一張真正有效的“保護網”,將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投資者 股東 保護 行權 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