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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政府欲回收6年前合作項目 開發(fā)商稱過河拆橋
對于同一個企業(yè)的同一個項目,,海南省三亞市政府的一份政府會議紀要同意辦理展示中心臨建審批手續(xù),,7個月后的另一份會議紀要卻表態(tài):不同意辦理。
與三亞市政府合作一直處于“蜜月期”的三亞沈煤信誠公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亞沈煤公司”)系東北地方國企沈陽煤業(yè)集團下屬企業(yè),。該公司負責人韓圣坤認為,此舉是“過河拆橋”,,動用行政資源打擊報復企業(yè),。
但三亞市政府有關方面則認為,三亞沈煤公司在開發(fā)過程中存在問題需整改,,需要返還的項目成本費用也要核減,,與企業(yè)的糾紛會尊重仲裁結果。
合作開發(fā)半嶺溫泉項目
2010年5月,,通過政府招商引資,,三亞沈煤公司與三亞市政府簽署《三亞半嶺溫泉項目合作開發(fā)協議書》,合作開發(fā)半嶺溫泉項目,。2012年,雙方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半嶺溫泉土地一級開發(fā)項目面積從3184畝擴大至4393畝,。
相關合作協議顯示,,項目土地一級開發(fā)完成后,,甲方(三亞市政府)依法組織公開出讓,,出讓地價在扣除大市政配套費和在附件成本開支范圍內所有開發(fā)成本后的收益部分,,按甲方50%,、乙方(三亞沈煤公司)50%的比例進行分配。
據韓圣坤介紹,,三亞沈煤公司此后依照合同約定實施開發(fā),,5年間直接投資30多億元,,完成210多戶拆遷工作,整理完成土地3000多畝,,遷移3000多座墳墓,,大市政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安置區(qū)建設完成,,被拆遷村民也順利入住,且三亞市政府已完成首批招拍掛土地244畝。
“在我們開發(fā)期間,,三亞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曾多次到項目現場參觀考察,,并給予高度贊揚,?!表n圣坤稱,,半嶺溫泉項目可出讓建設用地4000多畝,,政府以市場公開交易方式出讓土地,,結合三亞市目前土地資源稀缺性,,預計政府直接收益近百億元。
然而,,因種種原因,,雙方的合作出現問題,。2014年年底,,三亞沈煤公司與三亞市政府開始溝通半嶺溫泉項目土地一級開發(fā)權的回收問題,,回收的焦點最終轉至回收金額爭議,。
“互不擔責”僅是一廂情愿,?
2015年6月,,三亞市政府向三亞沈煤公司發(fā)出《關于解除三亞半嶺溫泉項目合作開發(fā)相關協議的通知》,稱將采取回收的方式,,收回半嶺溫泉項目土地一級開發(fā)權,。在隨后下發(fā)的回收方案中,,三亞市確定以“平等協商,、客觀公正、互不擔責”為原則,。
對此,,三亞沈煤公司認為,,公司在回收過程中并未感受到“平等”和“公正”,。
韓圣坤告訴記者,,三亞沈煤公司并不同意解約,而且至今尚未在解除合作協議上簽字,。“在無權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三亞市政府單方解除合同已構成違約”,,但這一意見并未得到三亞市政府的回應,。
在回收談判過程中,三亞市政府單方面委托審計部門出具了相關報告,,而三亞沈煤公司對審計報告并不認可。
在經過多輪談判依然無法就回收補償事項達成一致的情況下,,2016年年中,三亞沈煤公司向海南仲裁委三亞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請,,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和三亞市政府之間的爭議。
但是,,“在他們提起仲裁之后,,原本已經批準的項目手續(xù)停辦了,一些原本已經確定的事項也被取消了,。”韓圣坤向記者提供了兩份涉及半嶺溫泉項目的政府會議紀要,。
在一份落款日期為2016年4月8日的《三亞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中,,“同意半嶺溫泉項目原開發(fā)企業(yè)(三亞沈煤公司——記者注)與吉陽區(qū)落筆村合作開發(fā)集體預留用地繼續(xù)實施”,“原則同意半嶺溫泉項目展示中心臨建審批問題,,由項目業(yè)主按程序報批”。
三亞沈煤公司介紹,會議紀要所涉及的展示中心2014年3月開建,,2014年年底竣工,,投資近兩億元,,展示中心主要是為了提升整個項目的形象,,突出半嶺溫泉在三亞健康產業(yè)規(guī)劃中的重要地位,,為該土地二級招拍掛作鋪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三亞市 三亞 項目 市政府 沈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