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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事件被指趨“規(guī)模化” 施暴者多為初中生
相關立法仍存空白
“校園暴力,,就只是學生間打打鬧鬧的小型糾紛,。”在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徐征看來,,公眾的這一普遍認知,,已造成此類案件與法律間的關系疏離。
2011年至今的5年里,,西安市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涉及校園暴力的法律咨詢2580人次,,受理并辦結的卻僅為200件左右,占7%,。
“咨詢的多,,申請的少?!焙芏嗳苏J為,,校園暴力只是孩子間的打鬧,加之事情發(fā)生在同學間,,對采取法律途徑處理也有顧慮,,所以大都會選擇調(diào)解解決。
事實上,,我國校園暴力立法也存在“空白”,。陜西省律協(xié)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王江濤表示,在特別法立法領域,,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決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問題,而對未成年人之間實施的暴力,、侮辱行為,,均沒有涉及,。
在一般法立法領域,“對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為的法律懲戒標準過高”,。比如,只有造成人體輕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才分別構成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和非法拘禁罪。而對于污辱,、誹謗,,必須造成嚴重后果才能構罪,且該罪屬于“自訴”范圍,,必須要當事人自行搜集證據(jù),、自行去法院起訴,。
校園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時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重’對未成年加害人的保護,‘輕’對未成年受害人的保護”,,使現(xiàn)行法律對校園暴力的懲戒缺乏雙向保護的平衡,,也很難對施暴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我國現(xiàn)行法律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使其在犯罪后常受不到有效處罰,,這也導致校園霸凌行為的屢屢發(fā)生?!标兾骼砉ご髮W教育科學學院博士楊川林認為,,在校園暴力防治方面,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一些經(jīng)驗,。
“針對校園霸凌行為,,英美兩國都具備較為健全的法律體系?!币杂鵀槔?,有兩部主要立法,“惡意通訊法”和“平等法”,。美國則有5部法律,,涉及中小學校園霸凌行為:“民權法案”“教育修正案”“康復法案”“年齡歧視法案”及“殘障人士法案”,。
這些立法中,對校園暴力行為與其他行為有著嚴格的區(qū)分和界定,。
在英,、美兩國,通常以下兩大類行為并不被視為校園霸凌,。一是刑事犯罪行為,。以下4種行為不列為霸凌行為,而屬于刑事犯罪,,它們是“用武器和其他物品嚴重攻擊別人”“明顯的偷盜行為”,、“傷害身體或者殺害”“性侵害”。
其次,,是次霸凌行為,。次霸凌行為,是指在激烈游戲和相互戲謔中受傷,,不過這些行為并沒導致傷害,,“它們并不屬于校園暴力范疇”。
美國的校園暴力范疇,,被列入的法律主體有4個: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工作人員、家長,、校外機構,,美國非常重視“家長”和“校外機構”在校園暴力發(fā)生后的法律責任。
早在1999年,,英國就規(guī)定:家長在校園暴力發(fā)生后也負有連帶責任,。實施霸凌行為的學生遭停學處分時,家長也是責任主體,,需要配合學校和有關當局來治理未成年人的行為,。法院發(fā)布的“教養(yǎng)令”包括個兩方面:一、家長要負責對學生的課程輔導,;二,、家長要配合學校改善學生的行為。
另外,,美國規(guī)定,,在學生出現(xiàn)違法、反社會,,甚至任何具有威脅性,、挑畔性和破壞性的行為時,法院也可以對家長發(fā)出“教養(yǎng)令”,。這樣的舉措,,將家長有效帶入校園暴力的治理范圍,,也減緩了有關機構的壓力。
此外,,英美兩國均十分重視校外機構的參與,。“政府是一個有限的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攬,,很多事情需要通過專業(yè)機構完成?!薄绻麑W生因為霸凌行為被停學,,或是面臨退學處分,除了給予學校的輔導,,政府也會通過校外機構依法提供替代性教育服務,。
防范校園暴力帶來“二次傷害”
直面校園暴力,尋求解決途徑,,成為必須面對,、迫在眉睫的問題。今年4月28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fā)通知,,對校園欺凌開展專項治理。這意味著,,校園暴力問題已引起重視,將其治理納入國家治理層面,。
在專家們看來,,一個多方聯(lián)合,社會參與,,協(xié)調(diào)互動,,貫穿事前、事中,、事后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綜合治理平臺的建立勢在必行,。
“‘三級預防’體系亟須構建?!蔽鞅闭ù髮W教授褚宸舸表示,。“一級預防”針對全體學生,,加大教育力度,,幫助其建立底線意識、安全意識和面對暴力時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學校建立暢通渠道,,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排查潛在的校園暴力誘因,,為學生提供隨時可觸及,、隨時可獲得、隨時可信任的幫助,,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懼,,治校園暴力于“未病”。
“二級預防”:在已出現(xiàn)問題的情況下,,對施暴者及時制止,、訓誡,對受害者及時救助,、輔導,。
“三級預防”,杜絕可能會持續(xù)或反復發(fā)生的校園暴力,,或因媒體報道帶來的二次傷害,。
這其中,“判后教育”尤其值得關注,。目前,,我國校園暴力事件發(fā)生后,施暴者除了進少管所,,就是被判緩刑回家,。實際上,出現(xiàn)問題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多有缺失,,他們回到社區(qū)后無人看管,重復犯錯率非常高,。
對此,,有專家建議,將較為嚴重又不至于刑事處罰的校園暴力加害行為納入收容教養(yǎng)制度,。同時,,加大對社會組織服務的購買力度,進一步發(fā)揮工讀學校作用,。在??诘纫恍┏鞘校呀⒌摹拔闯赡耆朔ㄖ谓逃行摹北徽J為是有益的嘗試:不良行為青少年將被強制入校接受教育培訓和矯治,,相關培訓對象也包括其家長,。
目前,我國的兩部相關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偏重于對青少年權利的維護,,多倡導性原則,,缺乏可操作性規(guī)則。但由于程序原因,,要從立法層面解決這一問題,,又需要比較漫長的過程,因此,,“對現(xiàn)有的法律進行適當?shù)臈l款修訂,,不失為現(xiàn)實和便捷的途徑”。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校園暴力 趨“規(guī)模化” 施暴者 初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