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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闖紅燈者“特寫”是執(zhí)法“闖紅燈”
4月15日晚9時,微信公號“黃浦公安”開設“曝光臺”欄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闖紅燈的行人,并將其正面頭像放大,。這是自3月24日上海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以來,,首次以此方式曝光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
對于“中國式過馬路”,,不少地方都采取了治理措施,,如在北京,,不聽勸導或被罰款10元;深圳最高罰款100元……有城市還將違法記錄納入誠信體系,。如果說,,罰款等還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法定罰則之內,那法未授權的“公開曝光”則有違法之嫌,。尤其是將被曝光人正面頭像放大后公開,,有示眾意味。要知道,,別說闖紅燈,,就是涉嫌犯罪者,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面部都得打馬賽克,。正因如此,網上質疑的聲音一大片,。
行人闖紅燈,,處罰不是問題,但前提得是“依法”,。這道理雖舊,,可就該事件,恐怕還得重申,。
□印榮生(公務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黃浦公安 闖紅燈 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