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支付寶還在,錢卻沒了的安全隱憂
購買了別人在各種網站上使用過的支付寶賬戶及密碼信息近千萬條,再通過發(fā)紅包,、充話費,、買車票機票等方式竊取現金超過12萬元。昨日,,記者從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7名被告因非法販賣個人信息、盜竊支付寶賬戶等多項罪名被法院判處數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3被告人不服,,上訴至珠海中院,近日該院二審維持原判,。(3月24日 《廣州日報》)
該案經過一審,、二審,最終認定被告人犯罪行為成立,,并給予相應的刑事處罰,。對于該案,很多人都表示憂慮不已,,尤其是在網絡交易平臺不斷拓展的情形下,,如此大規(guī)模的網上信息泄漏案件,確實令人感到不安,。案件已經宣判,,被告人都受到了懲罰,但案件留給我們的反思卻仍在繼續(xù),,如何堵住信息泄漏的漏洞,,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fā)生,顯得尤為重要和必須,。
根據被告人的說法,,正是因為相關網站存在支付漏洞,且支付寶賬戶的異地支付保護功能也未完全發(fā)揮作用,,所以其才能完成犯罪,。其實,被告人的說法,,并非空穴來風,。對于盜竊支付寶的犯罪行為來說,正因為支付寶平臺支付標準和程序存在漏洞,才導致犯罪分子找到了從事犯罪行為的突破口,,進而輕而易舉的完成犯罪,。從這個方面來看,只需要定制相應的軟件,,對網站上的各種密碼進行“破譯”,,就能夠輕松進入他人的支付寶進行交易。那么,,支付寶所存在的瑕疵,,無疑是顯而易見的。
現實中,,支付寶交易行為并不具有實體屬性,,而只是處于虛擬網絡中,由第三方支付平臺完成支付,,更不用采取實體支付手段,。如此之下,通過支付平臺的模式,,一旦公民個人信息泄漏,,就可以讓不法分子得逞。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支付寶雖然方便快捷,,但是與此同時也導致了風險逐漸暴露,不過目前卻缺乏對支付寶交易平臺的專門性法律規(guī)定,。正因為如此,,假如法律跟不上新的網絡交易形勢,必然會導致支付寶交易平臺存在運行漏洞,,公民個體的財產權益就可能被侵害,。
正因為如此,在對被告人判處刑罰的同時,,也應該考慮如何完善相關法律規(guī)定,,堵住支付寶交易平臺的漏洞,。從這個方面而言,,有必要強化支付寶交易平臺的“實質審查義務”,補齊法律規(guī)定的諸多短板和不足,,倒逼支付寶交易平臺技術完善和升級,。同時,針對網絡環(huán)境下財產被盜竊情形,,則更應該出臺具體操作細則,,理順和區(qū)分支付寶交易平臺和客戶的權利義務,避免財產權利保障處于模糊不清的狀態(tài)中。如此之下,,不僅可以強化支付寶交易平臺的責任承擔,,倒逼支付寶交易平臺監(jiān)管技術的提升,還可以避免出現推諉扯皮現象,,讓權利保障明晰可見,。
“支付寶在,但錢卻沒有了”,,在如今的現實語境中,,由于盜竊技術和水平的提升,讓人憂心忡忡,。面對這種情形,,不能只是依賴于刑罰的嚴懲,而是應該強化支付寶交易平臺的技術防范水平,,從而免除公民個人的后顧之憂,。(劉建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支付寶 安全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