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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買房成植物人 急需退錢救命開發(fā)商稱需當事人簽字
買房一月出車禍成植物人
謝醒棠沒想到,,兩年前一場意外的車禍,,讓貧寒的家更加支離破碎,。謝醒棠的兒子謝健南出生于1983年2月,是肇慶市鼎湖區(qū)水坑二居委會居民,。在車禍發(fā)生前在肇慶一家鋁合金門窗廠做工,,有兩個兒子,,一個7歲,一個4歲,。妻子則在家照顧兩個孩子,。雖然每月收入僅2000多元,但日子勉強還能過,。
2014年2月,,謝健南夫婦看中了肇慶一處名為××山水的小區(qū)。謝健南向親戚借了10多萬元,,加上父親農(nóng)村宅基地補償?shù)?0多萬元,,湊個了首付。購房合同顯示,,他買的是該小區(qū)6棟801房,,建筑面積107.91平方米,套內(nèi)面積85.31平方米,,該商品房價格為4796元/平方米,,房屋總價51.75萬元。合同約定,,首付31.75萬元,,余款20萬元通過按揭方式支付,向建設銀行鼎湖支行貸款,。簽約日期為2014年2月21日,。
但厄運隨后而至。2014年4月8日上午9時45分左右,,謝健南駕駛著一輛摩托車在鼎湖區(qū)民樂大道西往東方向行駛,,行至民樂大道與寶鼎園路口時,與一名行人相撞,。謝健南當即不省人事,,后被好心人打120送往醫(yī)院搶救后撿回一條命。
由肇慶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出示的一份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謝健南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機動車上路時,,沒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未按規(guī)范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終認定,謝健南負事故全部責任,,對方不用負責任。
據(jù)謝健南的鄰居介紹,,謝健南當時開摩托車速度較快,,除了自己摔傷外,,還將對方撞傷。按說也要賠償對方一些醫(yī)藥費,,但對方到他家一看,,家里窮得叮當響,一對老兩口帶著兩個小孩,,兩個孩子嗷嗷待哺,,遂放棄索賠。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