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評論:
深瞳之海:這種人就應(yīng)該算故意殺人,,應(yīng)該判死刑
Ray要去南京:作為公眾人物,,說話也要注意點分寸,。
難i能可貴:寶寶加油!
Milly027: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就不是交通事故論處了,,上升為刑法案件,,除了賠償還要坐牢,這種酒后駕車還撞死人逃逸的終身禁駕!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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