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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槍下留人”居心到底何在,?
司法運作自有其邏輯,,在法律已經(jīng)為律師參與留下了充足管道的情況下,,再通過虛假新聞來轉移戰(zhàn)場,,實屬不該。
據(jù)新華社報道,,備受關注的河南農民王廣建運毒被判死刑案,,最高法2日發(fā)表聲明稱,該案尚未進入死刑執(zhí)行程序,,最高法未作出對王廣建停止執(zhí)行死刑的裁定,。最高法新聞發(fā)言人表示,最高法將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根據(jù)核查情況,嚴格依法作出裁判,。
這是一條讓很多人感覺“打臉”的簡短新聞,,因為就在兩天前,一則《最高法緊急下令槍下留人,,暫緩運毒7.5公斤農民死刑執(zhí)行》的新聞被各大媒體廣泛報道?!皹屜铝羧恕钡膽騽⌒砸呀?jīng)足以吸引人們的眼球,,這一影視劇中常見的鏡頭,不僅激發(fā)了人們的正義感,也滿足了人們對于“槍下留人”的諸多想象,。
然而,,最高法的聲明表明,這是一則假新聞,。所謂“暫未進入死刑執(zhí)行程序”,,是指本案還處于死刑復核階段,最高法對王廣建案尚未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最高法院院長尚未簽發(fā)執(zhí)行死刑的命令,,從而也就談不上執(zhí)行死刑的問題。因此,,所謂罕見的“槍下留人”云云,,自然更無從談起。
令人驚訝的是,,最初報道這一新聞的媒體,,圖文并茂地展示了這一案件的來龍去脈。從報道來看,,這一新聞的信息源來自于王廣建委托的死刑復核律師謝通祥,,有媒體不僅展示了謝通祥律師所制作的《請求暫緩執(zhí)行王廣建死刑的律師意見書》,還對其進行了兩分多鐘的電話采訪,。在采訪中,,謝律師對“槍下留人”的由來作了清晰的陳述。
作為專業(yè)的死刑辯護律師,,謝律師自然十分清楚案件目前處于哪一階段,,清楚“尚未進入死刑執(zhí)行程序”與最高法“裁定暫緩執(zhí)行死刑”的區(qū)別。但是他卻在媒體面前作了與事實不符的陳述,。謝律師為何要做這樣的不實陳述,,外人不得而知,不排除律師試圖以虛假消息引起媒體關注,。此案固然是人命關天,,但無論如何,這樣的虛假新聞或多或少會對法院的審判工作造成干擾,,也有違律師的職業(yè)操守,,更會傷害司法公信。
當然,,還需指出的是,,作為媒體,在報道這一新聞時,,僅僅是展示了律師提供的意見書,,沒有展示更為重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以及暫緩執(zhí)行死刑裁定書,。同時,也僅僅是對代理律師作了單方面采訪,,并未采訪最高法的相關負責人員,,由此導致新聞報道失實,貽笑大方,。
少殺,、慎殺早已成為我國基本的死刑政策,人命關天的大事,,即使留一百個心眼也不為過,。司法運作自有其邏輯,在法律已經(jīng)為律師參與留下了充足管道的情況下,,再通過虛假新聞來轉移戰(zhàn)場,,實屬不該。
□劉子溪(法律工作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槍下留人” 王廣建運毒案 未進入死刑執(zhí)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