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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通報7起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及司法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典型案件
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開通報7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及司法人員不正當接觸交往的典型案件,。
1. 云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邦勝過問案件案,。2019年10月,時任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邦勝接受當事人請托,,在勐臘縣人民法院辦理一偷越國(邊)境案件中,,向案件承辦人說情、打招呼,;另查明,,吳邦勝在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接受案件當事人親友請托,,在一起涉黑案件審判中,,違背事實與法律,授意案件承辦人不予認定一審法院認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并在審委會討論時發(fā)表引導性意見,,最終導致二審法院否定該案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使得涉案人員獲得輕判,。目前,,吳邦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 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人大辦公室原副主任科員龐峰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案,。2019年8月,臨泉縣人民檢察院某檢察官主動記錄報告臨泉縣人大辦公室原副主任科員龐峰,,于2019年3月24日來到其家中希望其在辦理周某某案件時予以關照,,該檢察官未應允。龐峰離開后,,該檢察官在客廳內發(fā)現龐峰所送現金人民幣10萬元和貴州茅臺酒一箱,,遂向院領導進行了報告,后將以上錢物退還給龐峰,。臨泉縣人民檢察院將涉嫌行賄線索移交至臨泉縣監(jiān)察委員會,。目前,龐峰因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3. 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倉后派出所原所長鮑群過問案件案。2019年9月15日,,時任倉后派出所所長的鮑群接受其同鄉(xiāng)郭某某請托,,違反相關規(guī)定,指令派出所民警接受郭某某安排的員工報案并于次日制作詢問筆錄,,要求辦案民警不得將該舉報他人偽造證件情況錄入警綜系統(tǒng),,案件調查情況繞過分管副所長直接向其個人匯報,。直到2020年1月17日,民警經鮑群同意才將該次報案錄入警綜系統(tǒng),,致案件違規(guī)流轉4個月,。鮑群本人認錯態(tài)度較差,尤其是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后,,所屬公安分局和有關領導已反復向其宣講“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進行談心談話,,但鮑群仍拒不配合組織審查如實說明問題,,受到組織從嚴處理。目前,,鮑群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和政務撤職,、降為一級科員處分,并被調離一線執(zhí)法崗位,。
4. 湖北省黃石監(jiān)獄三監(jiān)區(qū)原一級警長周軍不正當接觸交往案,。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間,周軍利用擔任黃石監(jiān)獄三監(jiān)區(qū)管教民警的職務便利,,先后收受分管監(jiān)區(qū)服刑罪犯張某,、杜某、余某等3人親友所送現金,、香煙等財物,并隱瞞上述罪犯嚴重違紀事實,,致使上述3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罪犯獲得減刑或被提請減刑,。目前,周軍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因犯徇私舞弊減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5.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王海紅未按規(guī)定記錄填報案,。2020年2月至3月,,河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王海紅對他人3次打電話詢問馮某某案情一事,既未記錄也未主動報告,,直到審查調查期間才向組織說明,。目前,王海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張玉飛過問案件案,。2020年8月至10月,張玉飛受其朋友所托,,通過電話,、宴請案件承辦人等方式向江津區(qū)人民檢察院打聽,、過問相關案件情況。事后,,張玉飛主動說明情況,,承認錯誤,且未影響到案件的依法公正辦理,,根據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適用“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張玉飛受到誡勉處理,。
7. 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陳賢良不正當接觸交往案,。2019年2月1日,時任瀏陽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陳賢良違規(guī)組織本單位部分同事聚餐,,并向就餐人員發(fā)放香煙,、禮品,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9220元由律師賴某支付,。調查組啟動調查后,,陳賢良將全部費用退還給了賴某。目前,,陳賢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了解,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中央政法委印發(fā)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以下簡稱“三個規(guī)定”)施行以來,中央政法委會同中央政法各單位和各?。▍^(qū),、市)黨委政法委,加強督促指導,,狠抓貫徹落實,,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別是在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各市縣級政法單位將執(zhí)行“三個規(guī)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頑瘴痼疾,,結合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中央紀委機關、國家監(jiān)委聯合印發(fā)的《關于嚴格執(zhí)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的工作意見》,,持續(xù)深入推動整改,,政法干警主動記錄報告他人過問干預案件數量明顯增多,“逢過問必記錄”的自覺正在逐步形成,,黨政機關和社會各界支持嚴格公正執(zhí)法司法的氛圍越來越濃,。
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已進入查糾整改環(huán)節(jié),中央政法委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把嚴格執(zhí)行“三個規(guī)定”作為檢驗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繼續(xù)深入抓好《關于嚴格執(zhí)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guī)定”的工作意見》落實落地,弘揚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開展教育發(fā)動,引導干警打開心結,、消除顧慮,,主動講清自身問題,對查實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嚴肅通報,,形成強力震懾,推動政法干警嚴格執(zhí)行“三個規(guī)定”工作走深走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案件 中央 政法委 干預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