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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在中國被捕?外交部連答23問
外交部網(wǎng)站消息,,2018年12月12日,,外交部發(fā)言人陸慷主持例行記者會,。以下為部分實錄,。
問: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在北京被捕。這是否是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加方逮捕一事的報復,?康明凱被指控的罪名是什么,?有批評稱這是與美方談判中的某種“綁架”或“劫持人質”行為。你對此有何回應,?
答:你實際上問了兩個問題,。關于孟晚舟女士一案,我們既向加拿大政府,、也向美國政府,,并且在這里公開表明了立場,那就是加拿大政府應當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
至于你問到的加拿大公民在北京被扣押問題,,我在這兒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如果有這樣的事情,也請你放心,,中方相關部門會依法依規(guī)處理,。
問:加拿大領事官員是否被允許對康明凱進行探視?
答:剛才我說過了,,關于這件事,,我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一般情況下,,中加之間是保持著正常的領事溝通的,。
問:“國際危機組織”(ICG)聲明稱中國國家安全機關拘留了康明凱。這是否意味著他面臨著與間諜罪相關的指控,?如果不是這樣,,為什么拘捕他的是安全機關而不是公安機關?
答:首先我要重申,,關于報道中提到的事情,,我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另外,,如果ICG稱此人在中國代表該組織從事活動,,那么我要提醒你,或者通過你提醒這個組織,據(jù)我了解,,ICG在中國境內(nèi)并沒有依法登記備案,。如果沒有登記備案,它的人員仍在中國境內(nèi)從事有關活動,,就已經(jīng)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nèi)活動管理法》,。
問:你的意思是ICG沒有在中國作為非政府組織備案?
答:我剛才講的非常明確,,它沒有依法在中國境內(nèi)登記備案,。
問:據(jù)我了解,康明凱居住在香港而非北京,。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這需要ICG自己出來澄清一下。關于這個人的情況,,我剛才說了,,我沒有可以提供的情況。關于這個組織,,我必須說清楚,它在中國境內(nèi)沒有合法登記備案,。如果說在中國境內(nèi)從事有關活動,,就觸犯了中國的法律。
問:你能否澄清一下有關活動指的是什么,?他是否被允許與律師見面,?
答:你可以去核實一下。2016年中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nèi)活動管理法》,,2017年作了修訂,。中國境外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nèi)開展活動,應當依法依規(guī)履行程序和手續(xù),。
問:有很多國際組織和公司的辦公機構都不設在中國,,但他們的員工經(jīng)常來中國。你是不是說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有可能違反中國法律,?
答:你不能曲解我剛才說的意思,。我剛才講得很清楚,中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了一個境外非政府組織如果在中國境內(nèi)開展活動需要履行怎樣的登記,、報備程序和手續(xù),。
問:據(jù)我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nèi)活動管理法》的了解,最高可處10至15天拘留,。這是否意味著該時限過后康明凱會被釋放,?
答:你是在預設前提。我剛才講過了,關于此事本身我沒有向你提供的情況,。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國 問: ?答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