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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受賄近億元被判無期徒刑
“觀音山為何燃放爆竹慶祝副省長劉志庚落馬,?”一位自稱曾任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常務副主任的博友于2月6日發(fā)文解釋說:利益當前,,難免就有人覬覦,。當年圍繞觀音山的承包權、是否應該繼續(xù)由原承包人持有,,分成支持與反對兩大派系,反對派的代表人物就是時任東莞市委書記的劉志庚,,“雙方開始了一場貌似權與法,、實則關乎利益的馬拉松似的大博弈”。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發(fā)現(xiàn),,2012年,,一位自稱“已經(jīng)參加工作40年的東莞市民”也在網(wǎng)上舉報說,劉志庚曾干預位于東莞樟木頭觀音山的建設,。
信中稱:觀音山不斷受到劉志庚的打壓,,劉志庚曾指示樟木頭鎮(zhèn)政府收購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理由是“民營企業(yè)不能投資旅游產(chǎn)業(yè)”,;樟木頭官方曾試圖以3000萬元收購觀音山,,而觀音山公園當時的投資招商已過億元;2008年國家環(huán)保局已明確批復中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得穿越觀音山公園,,可東莞市和樟木頭鎮(zhèn)卻強迫要將天然氣管道穿越觀音山公園,,并強行違法施工……
“三禁”引爭議
擔任東莞市委書記時,劉志庚有“三禁書記”之稱:“禁摩”(治理飛車搶奪),、“禁豬”(改善城市環(huán)境),、“禁人”(提高房租限制人口)政策,。
“政事兒”(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對于上述“三禁”,,當?shù)匕傩瞻H不一,。特別是其中的“禁摩”,使一些漁民的利益受到了沖擊,。當時,,東莞官方曾通過政策讓鄉(xiāng)鎮(zhèn)漁民“上岸”,搬遷到岸上生活,,可不少漁民“上岸”后找不到工作,,只得以摩托車載客為生。劉志庚推行的“禁摩”,,令這些漁民再度失業(yè),。
據(jù)媒體報道,一年春節(jié)前,,劉志庚慰問貧困老人,,送去了大米、食用油,、慰問金,,他還拉住一位飽經(jīng)風霜、滿頭銀發(fā)的阿婆的手,,問她家里有什么困難要解決,。這位阿婆說,政府對他們貧困老人體貼照顧,,非常感謝,,可有一個叫“劉治摩”的市領導出臺的政策太不人性化,害得她開摩托車載客的兒子失了業(yè),,全家陷入困境,。
阿婆一邊說,一邊緊緊拉住劉志庚的手不肯松開,,“弄得劉志庚臉紅一陣白一陣,,在隨行記者的攝像機前抬不起頭”。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 受賄近億 被判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