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加班文化”盛行 你被“自愿加班”了嗎?
“加班多不一定考核好,,但是加班少一定考核不好”
入行3年,周義博和同事們在多數(shù)情況下都是“主動”選擇加班的,。
“工作強度太大,不加班根本沒法完成一天的工作量,。”周義博表示,,超負荷的任務量只能通過延長工時來完成,。加班在這個公司已經(jīng)形成一種企業(yè)文化,被視為努力工作的表現(xiàn),?!凹影鄷r長是績效考核的指標之一,加班多不一定考核好,,但是加班少一定考核不好,。”
有時,,部門領導也會“主動”加班,。周義博的部門主管就曾提出“每天為公司多工作一小時”的口號,鼓勵員工加班創(chuàng)效,。因為顧及在領導眼中的“形象”,,小周有時也會故意拖延下班時間。
他坦言,,職業(yè)晉升,、同輩競爭的壓力,也會促使自己“主動”加班,。
不過,,加班是一把“雙刃劍”。
資深人力資源專員嚴莉萍指出,,一方面,,由于“工作效率沒法衡量,,加班時長可以量化考核”,加班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便于公司管理和評價員工,;但另一方面,,一味延長工作時間,也可能降低工作效率,,讓員工患上“拖延癥”,。“如果明知道要在單位待12個小時才能下班,,那員工很可能會存在‘賴班’的情況,。”
此前,,針對北京白領身心健康的調研報告《2016北京白領健康白皮書》顯示,,不少白領雖然頻繁加班,但工作效率并不高,。5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不同程度的拖延習慣,,其中14%自認患“拖延癌”。而頸椎病,、肥胖,、齲齒,在北京白領的常見病中排在前三,。
家庭和工作的平衡
究竟工作多長時間算加班,?北京市道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晶晶從法律條文上進行了詳細分析。
據(jù)她介紹,,1995年元旦正式實施的勞動法規(guī)定,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而1995年3月國務院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的決定》已修改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在目前的實踐中,一般執(zhí)行周40小時工作制的規(guī)則,。
馬晶晶強調,,根據(jù)勞動法及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原則上安排加班每月不超過36小時,,加班期間按法律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應征得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不過馬晶晶坦言,很多勞動者對于加班費的主張在勞動爭議中很難被支持,。難點在于如何拿到加班證據(jù),,同時,在工作量設置上,,究竟是超負荷還是員工無法勝任導致加班,,很難界定。
沈建峰建議,,除了嚴懲一些企業(yè)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外,,社會也應轉變觀念,重視家庭和工作的平衡,。
編輯:梁霄
關鍵詞:加班 文化 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