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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羨林之子訴北大返還原物案27日二審繼續(xù)開庭
資料圖:“季承訴北大返還原物糾紛案”一審庭審結束,,季承在法院外接受采訪,。上官云 攝
中新網(wǎng)北京3月27日電(上官云)2009年,,一代國學大師季羨林辭世,。然而,與其遺產(chǎn)有關的糾紛卻一直沒有停歇,。今年3月6日,,涉及649件文物、書畫最終歸屬的“季承訴北大返還原物糾紛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但據(jù)媒體報道,,此案被申請延期審理,沒有當庭宣判,。記者從該案原告季承處了解到,,本案于3月27日上午繼續(xù)開庭。已是82歲高齡的季承表示,,本次庭審很關鍵,,自己會再次發(fā)言申述上訴理由。
從一份捐贈協(xié)議到“億元遺產(chǎn)案”
這件轟動一時的案子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2001年,,國學大師季羨林與北京大學簽訂捐贈協(xié)議。據(jù)悉,,協(xié)議書中約定:將屬于季羨林個人所藏的書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經(jīng)字畫以及其他物品捐贈給北京大學,贈品清單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贈與人交付受贈與人,;贈品將分批分期由贈與人移交受贈與人指定的北京大學圖書館,,直到本協(xié)議所列各項全部贈品移交完畢。
2009年,,季羨林辭世。之后,,季羨林之子季承將北京大學訴至法院,,要求北京大學返還其父的書畫和文物共計649件。由于標的高達1億元,,該案又被媒體稱為“季羨林億元遺產(chǎn)案”,。
為何要歸還的物品是649件?季承表示,,根據(jù)2009年1月13日清點的結果,,北大所保管季羨林文物,、字畫共577件,其中207幅是古字畫,。后來,,又清點出38類72件文物,所以,,自己要求歸還的文物就變成了649件,。
對此,《新京報》在2013年3月刊發(fā)的一篇報道中稱,,根據(jù)一份發(fā)給季承的蓋有北大校長辦公室印章的文件,,北大方面表示,季羨林先生于2001年7月6日簽名捐贈的協(xié)議合法有效,,從未有過撤銷捐贈協(xié)議的表示,,38類物品包含在當初的捐贈協(xié)議范圍內。
據(jù)媒體報道,,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一審原告敗訴 曾稱“不拒絕與北大和解”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庭審焦點集中在三個問題上,第一,,請求返還原物是否于法有據(jù),;第二,贈與協(xié)議是否有效,;第三,,贈與協(xié)議是否具有公益性。
季羨林之子季承起訴稱,,2008年12月季羨林曾書囑“原來保存在北大圖書館里的書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從來沒有說過全部捐贈”,、“全權委托我的兒子季承處理有關我的一切事物,、務”。
季承認為,,季羨林已于2008年的書囑中表明全權委托季承處理撤銷捐贈協(xié)議的事宜,,據(jù)此,主張北京大學返還前述珍貴文物、字畫共649件,,“2001年簽協(xié)議時并沒有具體捐贈目錄,,也并非析產(chǎn)之后的”。
對于季承的起訴,,北京大學答辯稱:季羨林先生未有撤銷《捐贈協(xié)議》的行為,,且《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可以撤銷的規(guī)定,。季承提出“返還原物主張”沒有依據(jù)。
經(jīng)過審理,8月16日,,北京一中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駁回原告季承的全部訴訟請求。季承當庭表示上訴,。
二審延期審理 3月27日繼續(xù)開庭
3月6日,,這件頗受關注的案子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季承到庭參加庭審,。季承說,,當初父親季羨林與北大之間僅為“字畫藏品暫存關系”,一審法院卻將字畫認為“有扶貧,、救災等公益性質”而不可原物返還所有權人的贈品,,屬于誤判。
同時,,季承表示,,父親季羨林在捐贈這些東西時并沒有考慮其他遺產(chǎn)繼承人的權利,一審判決僅將他視為“書囑受托人”,,遺漏了他作為遺產(chǎn)繼承人即所有權人的身份,。
據(jù)媒體報道,由于涉及北大一方需提供的關鍵證據(jù),,案件被申請延期審理,,同時北大未對季承的上訴作出答辯回應。(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季羨林之子 北大返還原物 二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