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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條"婚規(guī)"爭議多 法官:是國家一級法律錯誤
王錦蘭離婚后不久,,法院送傳票的人登門造訪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錢財?shù)谋桓妗?/p>
她的父母是農(nóng)民,,不識字??匆姺ㄔ旱闹品麄冞€以為女兒犯了什么法,。
接到傳票的王錦蘭氣憤地打電話質問前夫,。前夫也不隱瞞,承認曾幫父親向人借過300多萬元,。
29歲的王錦蘭并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沒花他們借來的錢,,官司一定贏啊?!彼踔翛]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給了律師。
判決書下來,,她輸了,,需要共同負擔債務。判決書上的一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這份司法解釋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二十四條”字數(shù)不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p>
現(xiàn)在王錦蘭知道,,這兩句話意味著,如果配偶背著自己在外面打借條,,縱然自己不知情,,法律也可能因為夫妻關系而讓她承擔責任。
直到進入一個叫做“二十四條公益群”的微信群里,,王錦蘭才發(fā)現(xiàn),,原來不光是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二十四條”,。
相比之下,,王錦蘭覺得自己的遭遇悲慘和離奇程度,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溫州一位法官使用“二十四條”宣判過他人后,,自己卻因“二十四條”敗訴,搬進了800元月租的民房里,;云南有位群友4個月沒吃過一口肉,,只能在晚上去菜市場挑剩下的菜葉;濟南的一位小學老師寒暑假去小吃店打工賺錢,,工作時會戴上帽子和口罩,,害怕被人認出來;杭州一位群友,,醫(yī)??ū徊榉猓剂巳橄侔?,只能借錢來做手術……
編輯:梁霄
關鍵詞:婚規(guī) 法官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