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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賣房遭遇奇葩證明 需證明亡夫沒私生子
核心提示
盡管多部門已明確表示,,取消針對公民的相關證明。但鄭州一八旬老人卻遭遇了奇葩證明設的絆兒,。老伴去世后,,趙姨想把自己的一套房賣掉,。她通過中介找到買主,,卻要做一個沒人爭房產的公證,,她先后開多個證明,、辦了兩個公證,。但還要做一個亡夫無私生子及丈夫父母去世,、自己無再婚等方面的證明?!袄习榈母改冈缭谏鲜兰o60年代就已去世,,上哪兒去開他們的死亡證明?”趙姨很無奈,。11月15日,,由于很多證明根本辦不成,,老人或面臨高額違約金賠付風險。
緣起
八旬老人賣房,,遭遇“奇葩”證明
81歲的趙姨家住鄭州市,,老伴則祖籍東北,二人都在保定工作并結婚,,老人退休后一直在鄭州生活,,但兩個兒子一個在北京,一個在鄭州,。趙姨的老伴前幾年去世了,。隨著年齡增長,趙姨想把自己居住的房子賣掉,,換一套帶電梯的房子,。趙姨咨詢過中介后,中介表示,,會幫趙姨辦賣房手續(xù),。
今年8月底,,在中介的幫助下,,趙姨80多平方米的房子很快找到了買家。買家對這套標價150萬元的房子很滿意,,當即簽了合同,,支付1萬多元的中介費后,還向趙姨支付了3萬元定金,。按照中介的說法,,趙姨以為到時只需簽個字就行了。但隨后出現(xiàn)很多麻煩,。今年9月初,,中介說,趙姨需要開個丈夫的死亡證明,,做一個沒其他親屬爭房產的公證,。到公證處咨詢得知,趙姨要做的叫遺產公證,,趙姨不僅要提供亡夫的死亡證明,,還需要提供亡夫父母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沒有再婚的證明,,和亡夫無私生子的證明,。
經(jīng)過
為開證明,老人奔波多日無果
“亡夫父母遠在東北,,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去世了,。我都沒見過幾次,。上哪開他們的死亡證明?”趙姨告訴記者,,自己單位在保定,,她退休多年,單位好多人都不認識了,。你找誰去開證明,?到轄區(qū)居委會和派出所,自從公安部門公開表示,,不再給公民開具一些奇葩證明后,,公安部門和居委會根本就不再開這些證明了。
盡管如此,,為順利交易,,趙姨還是通過多種方式,拿到自己和老伴單位的相關身份證明,?!叭思叶际强次夷挲g大,在我軟磨硬泡下,,開具了有‘據(jù)我說’等字樣的證明,。”趙姨的兩個兒子也都先后辦了放棄繼承權的公證,。
但趙姨老伴的父母去世的證明,,趙姨無論如何也開不出來。公證部門讓她到東北,,找到墓碑拍個照片也行,。但趙姨覺得很難辦到?!案静恢浪麄兟裨谀膬??現(xiàn)在他們活著的話,都一百四五十歲了,!上世紀60年代去世的人,,還在東北,上哪找他們的墓碑,?!庇捎谑掷m(xù)不全,公證處明確表示:無法給趙姨辦公證,。
難題
無法賣房,,面臨高額違約金賠付風險
在奔波幾個月后,疲憊不堪的趙姨有意退還定金,取消該房的買賣合同,。但中介明確表示,,這涉嫌違約,將承擔巨額賠償,。該房買方也明確表示:理解趙姨為此事奔波付出的辛苦,。但不會放棄該買賣合同。買主表示:由于該處房產位于教育片區(qū),,為其孩子上學,,花錢買房。且為此支付了定金和中介費,,由于房價上漲,,放棄合同,損失幾十萬,。目前,,買主已將該糾紛交由律師處理,律師昨天則直接跟趙姨聯(lián)系,,告知其違約風險,。
記者隨后和房屋中介趙經(jīng)理聯(lián)系,他也認為趙姨誠意賣房,。但公證確實辦不下來,。他們甚至給趙姨提出走法院訴訟模式,就是趙姨起訴倆兒子,,讓法官通過判決形式確認該房歸屬,。但遭到趙姨反對。趙姨認為自己一輩子沒打過官司,,為賣房還把自己兒子告了。況且兒子一直配合賣房,,也做了放棄財產的公證,。此外,趙姨認為這有造假嫌疑,,她無論如何都不能做,。
趙經(jīng)理表示:如按合同約定,違約一方要承擔10%至30%的違約賠償責任,。如無法做公證,,目前,只有走訴訟這條路,。趙姨左右為難,。
說法
沒了公證這道防火墻,會引發(fā)更多家庭矛盾
針對趙姨的困境,河南省鄭州市黃河公證處副主任張金良表示:遺產繼承是每個家庭早晚會遇到的問題,。以前很多家庭沒什么財產,。但現(xiàn)在,每個家庭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積蓄,,遺產繼承就成了每個家庭早晚要面對的問題,。辦理繼承權公證的困難在于,有時候公證處要求出具的某些證明文件,,繼承人難以提供,。有許多和趙姨的情況一樣的申請人,在開證明這個環(huán)節(jié)被卡住,。
在一個繼承公證案件中,,根據(jù)《繼承法》規(guī)定,需要界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范圍,,但由于每一個人生活經(jīng)歷迥異以及人員流動等問題,,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部門可以提供直接的證明。因此,,即便在一個最簡單的繼承公證中,,公證申請人也至少需要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遺產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對于這些證明,,公證處不是“有意刁難”,,因為公證出具的結論是認定性的,如果依據(jù)公證書做出的行政行為錯了,,公證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公證”被視為一道防火墻,。如果沒了這道防火墻,,不去查詢所有能繼承房產者的情況,那很可能在過戶后,,再次引發(fā)家庭矛盾,。
建議
設立法定遺囑登記制度
“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公民信息資料往往分布在不同部門,,過往登記的紙質資料信息隨著時間,,存在斷代甚至消亡情況。普通公眾往往因此陷入舉證困難,?!笔∩缈圃悍▽W研究所研究員趙新河提醒: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不妨養(yǎng)成收集、保留證據(jù)的習慣,一旦遭遇糾紛,,可以借助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盡可能在生前訂立遺囑,并在遺囑中寫明財產的歸屬和處理方式,。但在諱言死亡的傳統(tǒng)觀念之下,,勸說老人訂遺囑,子女不見得能說出口,。同時建議能建立法定的遺囑登記制度,。在財產登記和管理部門、司法機構與遺囑登記部門之間建立信息溝通渠道,,查詢并認定這些專業(yè)機構所登記的遺囑,,及時作出認定并辦理相關手續(xù)。F
深度探討
遺產繼承公證成了“添堵”
近年來,,隨著百姓財富的逐漸累積,,遺產繼承以及由此帶來的公證問題已經(jīng)涉及越來越多的普通民眾。而遺產繼承權公證收費高,、手續(xù)繁瑣等問題也一直廣受詬病,。有政協(xié)部門對繼承公證進行調研發(fā)現(xiàn):繼承權公證目前主要存在三個突出問題,一是“公證貴”,。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繼承權公證按受益額比例分段收取費用。公眾認為這種計費標準不合理,,收費偏高,。
二是“公證難”。當事人在辦理繼承權公證時,,需要自行提供的證明材料較多,,僅實事方面就細分為20項,要在社區(qū),、街道辦,、派出所、民政局,、被繼承人生前工作單位等處多次往返,還有一些證明文件難以提供,,當事人因此感到不便和困擾,。部門之間的登記信息條塊分割現(xiàn)象嚴重,信息未能實現(xiàn)共享,,當事人為了收集有關材料需要分別跑多個部門,,程序繁瑣。
三是繼承權強制公證缺乏法律依據(jù)。因此公證部門應突出公益屬性,。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快完善戶籍,、人口、婚姻,、檔案,、信用等信息登記制度,實現(xiàn)信息共享,。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八旬老人賣房 奇葩證明 亡夫沒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