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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區(qū)委原書記呂福春等2人被開除黨籍
原標題:天津市津南區(qū)委原書記呂福春等2人被開除黨籍
天津市市委委員,、津南區(qū)委原書記呂福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天津市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市委委員,、津南區(qū)委原書記呂福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呂福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借公務出國之機公款旅游,,違規(guī)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安排的宴請,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長期違規(guī)占用公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職務晉升,,送給他人財物,,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項目驗收,、辦理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要,、收受財物,涉嫌構成受賄犯罪,。
呂福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市委常委會審議,,呈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呂福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天津市投資促進辦公室原巡視員王富強(正局級)被開除黨籍
據天津市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投資促進辦公室原巡視員王富強(正局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富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多次在本市及外省市接受他人邀請違規(guī)打高爾夫球,,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在公務活動中揮霍浪費公款,;嚴重違反組織紀律,調動工作后不按規(guī)定轉移工資關系并獲取超額收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經商辦企業(yè),,進行錢色交易,;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yè)投資,、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財物,,涉嫌構成受賄犯罪,。
王富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并報中共天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富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天津市紀委)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天津市津南區(qū)委原書記 呂福春 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