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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違法,問責可以來得更猛些
哪個官員愿冒著烏紗帽被摘的風險無視文物被毀,?哪個拆遷負責人敢以身試法拆掉文物,?為此,,問責風暴不妨來得更猛些,,讓官員們不敢在文物保護上心猿意馬,。
今年6月,,哈爾濱劉亞樓舊居,、東北民主聯軍獨立團舊址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建筑被拆毀,。日前,,哈爾濱市紀委嚴肅查處該事件,包括哈爾濱市雙城區(qū)區(qū)長毛臣,、副區(qū)長高麗馨,、副區(qū)長劉志成等11人被追責。
事實上,,不可移動文物倒在推土機下并不少見,,如果不被輿論關注,往往拆了就拆了,。就在8月30日,,國家文物局第一批督辦案件曝光,披露的4起案件均為不可移動文物被損毀,、拆除案,。這4起案件有諸多共性,比如均為不可移動文物本體被損毀,,均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均為政府破壞文物案,。
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這是文物保護法的明文規(guī)定。本是保護者,,卻成了破壞者,,既充滿諷刺,又令人沉重,。而地方政府破壞文物,,顯然不是不懂法,,而是政績使然、利益使然,。幾年前,,時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劉錫榮曾言,對待文物保護,,“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黨政機關不能隨便在文物重地去建什么工程項目,,更不能搞什么機關樓堂館所,。“己不正焉能正人,,這樣搞了以后,,怎么去做群眾的榜樣?!?/p>
令人遺憾的是,,政府破壞文物并非少數。據國家文物局數據,,2012年至2014年,,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違法案件就有146起,法人違法案件占到71%,,其中不少是政府違法,,社會影響惡劣。幾年前,,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曾公開表示,,破壞文物主要是法人,每年僅國家文物局接報的法人違法案件就多達數百起,。不難想象,,法人違法,甚至政府部門違法之下,,文物如何善存?那么,,對政府違法該如何處理?
前不久,圍繞清東陵失盜案以及當前文物安全形勢,,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接受京華時報采訪時直言,,清東陵兩次被盜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文物安全責任意識不強,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誠如斯言,,地方政府敷衍了事,責任追究再不到位,,文物保護豈非虛妄之談?
因此,,政府保護文物不力就該嚴厲問責,,這也并非于法無據?!秶鴦赵宏P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就要求,,“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而文物保護法亦有規(guī)定,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這其實都是給地方官員戴上了緊箍,,關鍵是要常念緊箍咒,,讓追責落到實處,發(fā)揮實效,。
此番,,劉亞樓舊居等7處文物建筑被拆毀事件中,包括雙城區(qū)行政領導被問責便是個不錯的示范,。如果所有政府破壞文物案,,都能照此處理,文物被毀事件必會大大減少,。試問,,哪個官員愿冒著烏紗帽被摘的風險無視文物被毀?哪個拆遷負責人敢以身試法拆掉文物?為此,問責風暴不妨來得更猛些,,讓官員們不敢在文物保護上心猿意馬,。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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