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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滿獲賠275萬 涉命案坐冤獄23年
■ 對話
耽誤了23年,必須盡快融入社會重新開始
希望盡快開始新的生活
新京報:這個金額是什么時候定下來的,,中間有經過協(xié)商嗎,?
陳滿:昨天(5月12日)上午決定的,,中間經過了好幾次協(xié)調,。聽證會開了一次,,然后我們又去了一次,,昨天算是第二次協(xié)商,。
新京報:賠償數額和之前提出的要求差距較大,這個結果你滿意嗎,?
陳滿:按目前的賠償法來講,,主要是人身自由賠償和精神賠償,。但其他的賠償,比如誤工費就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他們也不好掌握。我們覺得賠那么少非常遺憾,,包括申訴費應該考慮到賠償金額里面,,支付給申訴人。而且他們剝奪了我掙錢的權利,,也應該要賠償的,。
案子對一個人的精神損失非常巨大,不是一夜之間就能恢復的,。舉個例子,,我同學基本上都有小孩了,小孩很多都工作了,,甚至個別的還有孫子了,,我現在還是孤身一人。我要是再結婚的話,,還得有個過程,,還要一年兩年,到時候人家的小孩都長大了,。就算按我們以前申請的九百多萬賠償,,也不足以彌補。我付出了23年青春,,那是人生年華中最美好的時光,,這個補不了,我的后代也彌補不了,。
他們在外面過幸福的生活,,和他們比我就是一個窮人。但是現狀就是這樣的,,我們也只能認可,。我已經耽誤了23年,必須盡快融入社會重新開始,。這件事經過了很多時間,,也花了我很多精力,我覺得父母年紀也大了,,他們也是老革命,,覺得按目前的司法現狀要為國家考慮,所以我們從各個方面來考慮覺得認可,,希望盡快解決這個問題,,盡快開始新的生活,。
編輯:楊嵐
關鍵詞:陳滿 坐冤獄 涉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