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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收贓錢堅持奇葩“原則”:未辦成事必退錢
□ 本報記者 邢東偉
海南省澄邁縣委原副書記盧勇栽了。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盧勇非法收受他人賄款823萬元人民幣、30萬元港幣,、7萬美元、1萬歐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17年,,從辦事員到縣委副書記,,盧勇升遷之路可謂一帆風順。然而,,自從2009年起擔任縣委副書記兼任開發(fā)區(qū)“一把手”之后,,他難抵誘惑走向貪腐路。
有了實權開始受賄
1982年8月至1984年1月,,海南行政區(qū)儋縣番加區(qū)公所辦事員,;
……
200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中共澄邁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9年11月至2014年2月,中共澄邁縣委副書記,、老城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工委書記,。
這是盧勇的“升遷圖”。17年來,,盧勇從一個區(qū)公所辦事員升至縣委副書記,,并同時兼職開發(fā)區(qū)工委書記,手握實權,,一路“官運亨通”,。
據(jù)了解,盧勇的受賄行為都發(fā)生在他兼任澄邁縣老城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工委書記期間,,掌握了實權,,他便開始收受賄賂。
盧勇剛兼任老城開發(fā)區(qū)工委書記不久,,掛靠武漢建工公司的工程老板張乙坤承攬的工程驗收后,工程款卻遲遲未付,,他找盧勇幫忙,,依舊沒消息。后來,張乙坤備好10萬元現(xiàn)金,,約盧勇在澄邁縣金馬大道見面,。他將一個裝有現(xiàn)金的袋子放到盧勇的車上。
事后,,盧勇及時向有關部門過問張乙坤工程款撥付一事,。不久,縣城投資公司向武漢建工公司支付450萬元工程款,。張乙坤想到縣城投資公司另欠500余萬元工程款,,便又備好20萬元送給盧勇。送出的錢很快見效,,縣城投資公司又撥付了上述工程款,。
從此,盧勇便一發(fā)不可收拾,。據(jù)指控,,2009年至2014年,他分別在工業(yè)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性質(zhì)變更過戶,、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承攬撥付等事宜上為請托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823萬元人民幣,、30萬元港幣、7萬美元,、1萬歐元,。
收錢“原則”很奇葩
記者了解到,任職四年,、受賄超900萬元,,但盧勇收錢也是有“原則”的:一是不熟的人送錢,不收或不全收,;二是收了錢未辦成事,,必須退錢。
2010年6月中旬,,新奧洋公司向澄邁縣政府申請將138畝土地旁邊的90畝土地整合后給新奧洋公司,,但需要進行征地、拆遷,。2012年1月,,公司董事長顏培軒通過中間人張環(huán)宇約盧勇吃飯,席間談及辦理土地征地和拆遷事宜,,盧勇答應馬上辦理,。
飯后,,張環(huán)宇將一個裝有100萬元現(xiàn)金的紙箱搬到盧勇的車上。這年3月,,盧勇讓人將其中的90萬元退給顏培軒,,并稱余下10萬元已捐給某小學,并將收據(jù)交給顏培軒,。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落馬官員收贓錢 奇葩原則 未辦成事必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