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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兇殺己”是否可免刑責,?請法律說話
因車禍高位截癱,,鄭州一男子絕望下花重金從網(wǎng)上聘請殺手幫助其自殺,最終致使自己身負重傷,。有律師稱,,雇兇者在本案中不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被雇者應(yīng)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所謂雇兇者不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說法實際上是對法律的曲解。即使雇兇殺己行為最終沒有實施,,雇兇者也可能會負刑事責任,。因為被雇殺人者,無論是殺他人還是殺雇主,,均涉嫌故意殺人罪,?!缎谭ā返诙艞l明確規(guī)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yīng)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碑斎唬覈缮喜]有“教唆罪”這一罪名,,“教唆犯”教唆他人實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論處。本案中被雇殺人的徐俊,,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雇兇者祝江同樣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事實上,,從《刑法》規(guī)定的“犯罪概念”來看:“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和其他權(quán)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yīng)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薄肮蛢礆⒓骸笨此浦粋ψ约阂蝗?,但由于雇兇行為性質(zhì)惡劣,對社會仍有一定危害性,。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徐俊就交代,,2015年3月,在QQ聊天時,,看到有人幫助別人自殺也能掙錢,,當事人又不會報警,還會把所有錢物都留下來給這個人,,他覺得這是一條發(fā)財路,,于是就在網(wǎng)上注冊了名叫“獨狼”的QQ賬號招攬生意。
如果不追究雇兇殺己者的刑事責任,,無疑會助長“雇兇殺己”的不良風氣,,甚至出現(xiàn)像徐俊一樣專幫人自殺的職業(yè)殺手。雖然雇兇殺己是另類自殺,,但別說這種行為會給家人和親友帶來痛苦,,警方為破案也會浪費大量資源與警力,間接影響到其他案件的偵破與打擊犯罪的努力,。
而且,,有7萬元雇兇,為何不用于創(chuàng)業(yè)或行善?很多人過得比他還慘,,但也沒有喪失生活的信心,。把雇兇殺己的勁頭用在工作和生活上,人生也許會是另一個樣子,。 (江蘇 楊國棟)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雇兇殺己” 雇兇幫自己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