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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事件緣何頻發(fā)不絕
在市場法治尚不成熟、尤其是存在其他隱性壟斷的背景下,,容忍明碼標價下的價格畸高,,便會給消費者帶來不公的消費環(huán)境。
“青島大蝦弱爆了,,哈爾濱神魚火熱來襲”,。近日,有網(wǎng)帖曝稱春節(jié)期間在哈爾濱“北岸野生漁村”消費了一萬多元,,引發(fā)輿論關注,。哈爾濱市松北區(qū)成立聯(lián)合調查小組,初步調查結果認為店家明碼標價不違規(guī),。
從發(fā)帖曝光“天價魚”到舉報者神秘失聯(lián),,從常州地稅否認舉報者為本系統(tǒng)干部職工,到官方調查稱商家“明碼標價”,,一次涉嫌宰客的消費行為,,如同一幕輿情大劇,,讓看客如墜云里霧里。真相究竟為何,?“天價×”事件緣何頻發(fā)不絕,?
由于舉報人聯(lián)系不上,所以單方面取證的調查結果,,可能還無法客觀完整地恢復事件全過程,。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這次“天價魚”事件中,,店家明碼標價,,雙方爭執(zhí)焦點不在價格,而在消費的鰉魚斤數(shù),。究竟是否存在“亂寫斤兩”,,現(xiàn)有的證據(jù)暫時支持店家一方。
當事人關注的是“斤兩問題”,,公眾關心的則是價格問題,。普通餐館每斤售價100元左右的鰉魚,到了這家野生漁村售價398元,,雖然賣的是魚身中段,,但價格畸高常人不難評判。問題是,,這種畸高的價格是店家明碼標價,,也是消費者下單前知悉的,是否就如調查結果所言“不違規(guī)”呢,?
成熟的市場法則強調自愿平等,、公開透明,在我們的道德直覺中,,“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也容易獲得合理性,,但我們不能忽略另一個關鍵詞——公平。無論是《民法通則》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平都是最核心的原則之一,,經(jīng)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僅要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也要遵循公平原則。價格畸高的背后,,實則是對公平原則的破壞,,而且很明顯有著背靠旅游景區(qū)的另一種壟斷意味。
一般而言,,只要不存在欺詐,,明碼標價下的價格畸高,,多能通過市場自身進行調節(jié),政府不宜干預,,所以《價格法》對絕大多數(shù)商品實行市場定價,。但是,在市場法治尚不成熟,、尤其是存在其他隱性壟斷的背景下,,容忍明碼標價下的價格畸高,便會給消費者帶來不公的消費環(huán)境,。曾幾何時,,“天價×”事件成為節(jié)日后的新聞標配,從三亞到青島再到哈爾濱,,同類事件反復發(fā)生并不是偶然的,,背后有著同樣且淺顯的機理。只是每一次“就事論事”的處理,,很少深入到機理層面去認真剖析,。
當游客被“宰”成為一種季節(jié)性現(xiàn)象,而旅游景區(qū)的消費價格畸高被視為正常,,這對市場法治而言才是不正常的,。考量景區(qū)周邊經(jīng)營者的成本因素之外,,畸高的價格是否合乎市場的公平法則,?高出一般市場價多少才是合理的,?諸如此類,,不能在習慣性思維下被忽略,更不能以所謂的明碼標價來搪塞,。(兵 臨)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價事件 不公平消費環(huán)境 旅游景區(qū)物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