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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官員在民企兼職4年被認定貪污 仍未被免職
“他不反省自己,,反而怪我到法庭作證”
李某回憶說:大概2013年秋天,,突然有渭南紀檢部門人員到公司,,了解薛英勛出租華縣移民局公車一事,,他這才知道薛英勛兼職被人舉報了,。
調查人員從李某公司的賬單憑證獲悉,,薛英勛四年間先后從這家民營企業(yè)領取工資福利超過100萬元,。李某向華商報記者出具的憑據顯示,,除工資福利外,,該企業(yè)先后支付給薛英勛另有車輛租賃費共8.5萬元,。
案卷材料顯示,庭審中薛英勛承認在私企兼職,,但不認可公車出租,,理由是公車陜EF7065并不是移民局的車,而是他從原單位(華縣信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到華縣移民局任職時帶過來的車輛,,只是登記到移民局名下,。所以他認為陜EF7065的所有權不屬于移民局。
另一輛公車陜EP2691,,薛英勛稱是用移民局賬外資金(即小金庫)購買,。私企給自己支付的7萬元,,不是公車租賃費,而是以“車補”名義發(fā)給自己的福利補助,。
薛英勛還承認,,兼職期間兩車的燃油費和維修費在華縣移民局和兼職公司都報銷過,并承認7萬元“車補”一部分日?;ㄤN了,,一部分存入個人銀行卡,沒給移民局上繳,。
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一審結束后,走出法庭的薛英勛(當時被取保)突然對證人,、也就是自己兼職的西安私企老總李某謾罵威脅,,并伴隨有推搡等激烈行為。
知情人士稱,,法院在接到證人反映后進行調查,,最后認定薛謾罵威脅證人屬實。當晚對薛做出變更刑事措施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逮捕,。
4個月后的2014年11月底,該案突然出現(xiàn)逆轉,。法院一審判決結果認定薛英勛貪污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理由是“考慮到被告人薛英勛已經退賠全部違法所得,,根據本案事實,、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故作此決定,。
一審判決后,,公訴方華縣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法院判決有失公允,。同時,,宣判當天被釋放的薛英勛本人也向渭南市中級院提出上訴,認為自己沒有貪污,。
薛英勛對證人李某的謾罵和攻擊,,讓薛兼職企業(yè)的老板、當年的合作者李某很是委屈和憤怒,。他認為自己是被法院要求出庭的,,作證也基于實事求是,但“他不反省自己的過錯,,反而怪我這個給他發(fā)錢的人,。當天出法庭威脅謾罵我,,主要是認為我不該給調查單位提供證據”。
他還是移民局局長偶爾會來單位轉轉
7月21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華縣移民局未能見到薛英勛。華縣移民局黨支部書記李宏濤說,,薛被停職后一直是他在主持移民局工作,。李宏濤說,他來移民局也工作好多年了,,但也是去年華縣法院開庭后,,才知道薛局長在外面長期兼職。
李宏濤說,,薛英勛如今還是移民局局長,,偶爾會來單位轉轉,“平時主要還是在忙他自己的事情(上訴后的案子)”,。
華縣黨政系統(tǒng)的一名科級干部說,,薛英勛長期在外兼職一事在當地影響很大。大家私下議論說,,薛英勛在西安兼職長達四年,,內部真的都不知道?該人士認為,,領導 干部長期在外兼職,,等同于這個單位處于“失控”狀態(tài)。他認為該事件暴露了上級部門對干部監(jiān)管有重大漏洞,。“兼職四年,,法院認定貪污,但如今局長還沒免,,僅 僅只是停止工作,,這也太奇怪了!”
華縣檢察院侯姓副檢察長告訴華商報記者,,該案是渭南市紀委和市檢察院辦的案子,,后來移交給華縣檢察院起訴。一審判決后,,檢察院之所以提出抗訴,,主要是因為 認為法院的判決太輕。侯姓副檢察長還說,,檢察院就一審判決結果向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后,,薛英勛也提出上訴。渭南中院遂將此案發(fā)回華縣人民法院要求 重審,。
“重審9月初開庭了,,沒有當庭宣判,,我們都在等結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陜西官員 民企兼職 貪污 未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