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賠償門檻提高是誤解
原標題:國家賠償要杜絕“該賠不賠”
糾正冤假錯案,、落實改革各項舉措,、保證司法公開透明……本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交出了一份歷經(jīng)28次修改的工作報告,。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李少平。分管司法改革工作的他,,會給過去一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怎樣的評價,?來年,在推進陽光司法的過程里,,又有哪些舉措值得我們期待,?
李少平: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非法證據(jù)排除細則力爭年內出臺
北青報:周強院長在工作報告中提出,,“對錯案的發(fā)生我們深感自責。”去年以來,,最高法院為防范冤假錯案作出哪些嘗試,?
李少平:我們的態(tài)度是很明確的,,就是發(fā)現(xiàn)一起糾正一起,堅決防止冤假錯案的發(fā)生,。首先是要敢于面對、勇于面對,,發(fā)現(xiàn)了就要糾正,,不管有多大的壓力。
第二就是發(fā)現(xiàn),、糾正以后,,我們對于每一起案件都要做認真的研究。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和多種因素有關系,,比方說有些案子當時與處于“嚴打”等特殊歷史背景有關,,案件情況很復雜,另外一些冤假錯案的產生和我們辦案方法有關,。所以說,,我們既要從自身找原因,也要看看體制機制上的問題,。
這些年,,特別是去年以來,我們加大工作力度,,強調在審判中必須重新樹立疑罪從無,、無罪推定這些在歷史上曾經(jīng)有過模糊認識的理念。
北青報:除了理念上的轉變,,有什么具體舉措正在部署,?
李少平:我們正在研究非法證據(jù)排除的細則,比方說有一些刑訊逼供形成的證據(jù),,我們就要想辦法排除,,力爭從程序上保證案件的公正處理,保證案件嚴格以事實為根據(jù),。
我一直認為,,案件的審判有它的認識規(guī)律,都是事情發(fā)生在前,,包括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都是事后去找證據(jù),這里面就有認識判斷的問題,。
所以我們制定的這個細則,,應該說是從多個角度加以規(guī)范,對證據(jù)的審查,、證據(jù)的形成,、證據(jù)的判斷等方方面面都提出要求,。這個細則已經(jīng)起草了很長一段時間,因為涉及起訴環(huán)節(jié),、偵查環(huán)節(jié),,我們和方方面面都要溝通,力爭今年能夠拿出一個比較成熟的意見,。
北青報:四中全會指出“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為了保證法官的辦案質量,最高法作出哪些制度安排,?
李少平:目前,,我們正在探索建立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這個制度以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為核心內容,,將科學確定追責主體,、范圍、方式以及條件,。
今年2月,,我們發(fā)布的深化司法改革意見也提出,要完善司法廉政監(jiān)督機制,,建立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不同主體、不同類型過錯的甄別標準和免責事由,。通過改革,,既保障法官依法履職行為不受追究,又實現(xiàn)紀檢監(jiān)察程序與法官懲戒程序的有序銜接,。
編輯:羅韋
關鍵詞:法官 案件 法院 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