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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大年初三扇父親耳光致其死亡 終審被判無期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 2014年大年初三,41歲的男子孫立冉和女友、父親一起去拜年,,因和鄰居發(fā)生爭吵被父親責罵,,孫立冉揮手扇了父親兩個耳光,,致父親喪命,。記者今日獲悉,,孫立冉因故意傷害罪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同時認為,,盡管此案是家庭矛盾激化而起,孫立冉打人后也及時將父親送到醫(yī)院搶救,,但其因家庭瑣事毆打父親,,情節(jié)惡劣,而且屬于累犯,,故不能得到從輕處罰,。
案情再現(xiàn) 大年初三拿老父“出氣”
2014年2月2日晚上7點多,孫立冉和女友,、父親三人一起去街坊家拜年,,但途中孫立冉和鄰居吵了起來,鄰居叫人來要打他,。他就讓父親,、女友先回家,并報了警,。
民警來后看到雙方?jīng)]有什么事,,于是調解后就讓雙方走了。孫立冉回到家,,一進家門就遭到父親責罵,,說他大過年的不好好在家待著,還跟別人打架,。父親邊說邊用拐棍打了他兩下,,他回手打了父親兩個耳光,隨后兩人發(fā)生肢體沖突,。
當時父親沒有什么事,,兩人坐下來抽煙,但是20多分鐘后,,父親就說自己很難受,,想躺著,。于是孫立冉就扶父親躺在床上,,這時他發(fā)現(xiàn)父親耳朵流血了,,臉也有些腫,孫立冉趕緊給父親吃了點藥,,又做心臟按壓,、人工呼吸,同時撥打了120,。但是120趕到后,,父親已經(jīng)停止呼吸了。
此案于今年9月4日開庭,,孫立冉說,,他和父親關系不錯,平時也沒有打過父親,。他的母親去年3月份突發(fā)心臟病去世,,之后父親生活不能自理,他就辭職在家伺候父親,,家里都靠他一個人,。
檢方指控 毆打父親致死 屬情節(jié)惡劣
檢方指控,2014年2月2日晚,,孫立冉在本市西城區(qū)家中,,因瑣事與其父孫某發(fā)生言語爭執(zhí),后對孫某頭面部,、軀干部及四肢部進行毆打,,致孫某死亡。檢方認為,,孫立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因孫立冉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法院一審認為,,孫立冉僅因家庭瑣事即用拳腳多次毆打其年邁的父親,導致父親死亡,,情節(jié)惡劣,。此人還曾經(jīng)多次被處以行政和刑事處罰,此次又是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重罪,,屬于累犯,。但鑒于被害人親屬對孫立冉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孫立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后,,孫立冉上訴提出,,事件屬于家庭糾紛引發(fā),案發(fā)后其積極搶救父親并讓人撥打急救電話,,到案后能如實供述且認罪,,家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諒解,原判量刑過重,,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終審 雖有搶救行為 不足以從輕
法院二審認為,孫立冉曾因違法及犯罪被處以行政處罰及刑罰,,仍不思悔改,,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孫立冉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于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孫立冉所提上訴理由及其指定辯護人所提本案是家庭矛盾激化引起,,孫立冉能夠積極搶救被害人,到案后如實供述的辯護意見,,經(jīng)查,,本案孫立冉僅因家庭瑣事即多次毆打其年邁的父親,致其父死亡,,情節(jié)惡劣,,犯罪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
孫立冉作案后雖有搶救行為及能對毆打其父的事實予以供認,,但據(jù)此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孫立冉曾因4次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2次因犯罪行為被判刑。1991年和1994年,,他兩次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1992年因流氓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1994年因銷售贓物被勞動教養(yǎng)2年;1997年8月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06年3月,,他又因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09年5月20日刑滿釋放,。文/記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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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曾珂
關鍵詞:扇父親耳光致其死亡 被判無期